豫政办〔2007〕4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贯彻落实国发〔2006〕15号豫政〔2006〕52号文件督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贯彻落实国发〔2006〕15号豫政〔2006〕52号文件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7〕40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5月2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省贯彻落实国发〔2006〕15号
豫政〔2006〕52号文件督查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7〕4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4月23日至29日,省政府派出9个督查组,分别由省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管局、民政厅、文化厅、教育厅、卫生厅、林业厅、建设厅、工商局牵头,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情况以及春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全省共检查了52个县(市、区)、136个社会单位、45个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32个消防中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

  国发〔2006〕15号文件下发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副省长秦玉海等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就加强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省政府制定下发了豫政〔2006〕52号文件,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与各省辖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并先后10次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工作,6次派出工作组赴各地进行督导。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消防工作纳入了平安河南建设重要内容,与平安建设工作同检查、同评比、同考核。各级公安、工商、文化、教育、旅游、商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审查把关。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积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定期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地普遍制定下发了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稳步推进。郑州、洛阳、平顶山等市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评比机制,定期检查考评,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安阳、新乡、漯河、许昌、三门峡、驻马店等地建立健全了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各地进一步深化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力加强以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和消防标识化管理为内容的“三会一标”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目前,“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已在全省初步形成。

  二、火灾隐患整治成效显著,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各地始终把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了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公示、立销案、挂牌督办等长效机制,不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2005年、2006年成功整改294处重大火灾隐患之后,2007年各地又重新挂牌督办了108处重大火灾隐患,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强力督促整改。信阳市采取政府督办、政协视察、部门联合执法等强有力措施,推动5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洛阳市实行责任区政府行政首长、政府分管责任人、公安部门责任人、消防部门责任人、隐患单位责任人五级连带捆绑责任制和人大政协督办责任制,形成逐级督办、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南阳、商丘、周口等市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实施停业整改。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共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协调会议20余次,30余名副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800余万元,已有28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同时,各地持续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社会单位118920个,发现火灾隐患141277处,督促整改137925处,有效改善了全省消防安全环境,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2006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火灾7565起、亡32人、伤38人,直接财产损失2790.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2.1%、51.5%、20.8%、16.4%,没有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三、消防投入力度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明显加强

  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6〕15号和豫政〔2006〕52号文件,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城市抗御火灾整体能力。2006年,全省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以及123个重点镇、中心镇全部完成了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新建消防队站10个,新建市政消火栓3425个;全省共投入消防业务经费3.6亿元,投入消防装备建设经费1.32亿元,新购消防车125辆、各类器材1.3万余件(套),133个消防中队全部配备了多功能火警受理台,移动通信指挥车、抢险救援车、举高车、高喷车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全部按要求达标。2007年以来,各地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不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商丘、开封、平顶山、南阳、漯河、三门峡等地制订了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新乡、洛阳、焦作等地消防业务经费增幅达20%以上。郑州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县(市、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目标及责任,全市每年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于500个,并计划于上半年投入2700万元购置消防直升机。洛阳市将购置封闭式运兵车、敞篷式运兵车、军用炊事车等装备列入财政预算,并依托地方厂家,积极筹建重特大事故处置物资储备库。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蓬勃发展,社会消防力量不断壮大

  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组建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发展农村乡镇消防队伍、整合企业专职消防队、招收文职雇员、推广“保消合一”、“巡消结合”社会化消防工作模式等方法,不断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初步形成了“公安、合同制、乡镇、企业、保安、巡防”等共同参与、多位一体的消防力量体系。郑州市积极探索保消、巡消服务专业化发展模式,在市公安局保安公司和市政法委巡防处专门设立了保消一体化办公室和巡消一体化办公室,组建了保安公司消防专业分公司,将消防工作纳入保安服务和治安巡防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完善了消防工作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各项机制。新乡、安阳、三门峡、驻马店等地制定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规划,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政府定期督办等措施,强力推进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文职雇员招聘工作。2006年,全省共投入资金9600余万元,新建合同制消防队4个,建成“有1部消防车、有3至10名队员、有基本的营房设施和日常维护费用”的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702个,重点镇建队率达到100%,处于城市消防队保护范围以外的一般农村乡镇建队率达到37.5%。各地共投入资金2170万元,对106个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进行了整合,整合率达86.9%。全省共招收消防文职雇员910名,全部充实到基层消防监督单位。全省各地保安机构普遍将消防工作列入日常的保安服务范围,3万余名保安人员和巡防队员担负起消防保卫任务。

  五、消防宣传教育渠道不断拓宽,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高

  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营造宣传声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2006年,全省共设置大型消防宣传广告牌840块,培训各级各类人员10万余名,4800个已建成社区全部开设了消防知识宣传室。尤其是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共悬挂消防横幅、标语20余万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530余万份,举办消防培训、知识竞赛、文艺演出1500余场,开展消防运动会、消防演练4530余场(次),178个消防队(站)全部对外开放,1000余万名群众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郑州市专门创办了消防技能学校,并将消防常识纳入中小学的教学课程,编印了《郑州市中小学生消防教育读本》、《消防安全常识》等消防知识教材和各类消防宣传册,分发到全市各学校。洛阳市各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职能作用,教育部门向各学校免费印发《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读本》20万册,劳动保障、建设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民工培训重要内容,消防、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对7000余名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安阳、南阳、焦作等地组织演出团体和流动消防宣传车,深入街头巷尾巡回宣传。信阳市平桥区设置了消防宣传标语一条街,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社区广泛张贴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双九条”通告9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消防工作氛围。

  六、消防安全保卫组织严密,春季防火工作扎实开展

  各级、各部门对春季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迅速掀起新一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潮。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期间,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副省长秦玉海等领导同志多次带队检查涉会场所。省消防总队专门派出8个督查组,深入18个省辖市,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专项督查。郑州、洛阳、漯河市对涉会场馆、代表住地逐一进行排查,制订完善灭火救援及应急疏散预案,并派出执勤人员和车辆现场监护。活动期间,郑州市消防支队实施二级战备,全体官兵停止一切外出和休假,派出44台消防车、286名官兵参加活动现场保卫,对重点场所蹲点守候。安阳、三门峡、濮阳等地专门成立了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区)春季防火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洛阳市四大班子领导深入一线检查春防工作,并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工商、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业互查、部门督察,形成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攻势。洛阳、开封、新乡、平顶山、南阳、许昌等地公安、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开展了“飓浪”、“春雷”、“天网”、“铁拳”、“暴风”等集中消防执法行动,形成了铁腕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春防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检查社会单位27247个,发现火灾隐患41277处,督促整改37925处,责令“三停”场所和单位2216个,罚款836.16万元,依法行政拘留1888人。

  尽管全省消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督查情况看,各地消防基础建设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一些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个别地方还比较突出:一是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地方对消防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棚架”现象还比较严重。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重硬件建设、轻日常管理,造成许多火灾隐患和事故苗头。二是消防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如驻马店市部分县(区)全年维持性经费仅10万元,濮阳市华龙区政府每年拨付的消防业务经费仅3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消防工作需要。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和部队消防装备建设仍有欠账。目前全省的市政消火栓仍欠账9%,消防队(站)和部队特勤消防装备缺口还比较大。周口市未能落实6%-8%的城市建设维护费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安阳市重特大事故处置物资储备库和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进度缓慢,鹤壁市消防特勤队(站)建设尚未立项等。四是火灾隐患整治任务还很艰巨。今年全省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108处重大火灾隐患还有80处尚未整改完毕,平顶山、鹤壁、漯河、三门峡等地整改工作相对滞后,新乡市未对省防火安全委员会通报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挂牌。五是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使用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教育、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完善,防火、灭火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