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7〕6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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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7〕62号 发布时间 2007年07月1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

豫政办〔2007〕6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07〕16号),加快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改革发展,促进我省资本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中原证券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中原证券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把加快中原证券改革发展作为发展我省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加大对中原证券的支持力度,实施增资扩股,争创全国创新类证券公司,全面发展各项业务,建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现代金融企业。发挥中原证券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功能,通过首发上市、再融资、资产证券化和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方式,扩大我省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发挥中原证券财务顾问功能,为我省区域经济和企业提供并购、重组等服务,推动我省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

  (二)目标任务。2007年年底前,收购1家期货公司,完成增资扩股6-10亿元,注册资本达到16-20亿元,静态位次进入全国112家证券公司前20名,成为全国创新类证券公司,跻身全国证券公司第一梯队。2008年年底前,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力争承销保荐业务占我省市场份额1燉3以上,和全球性综合投资银行美国高盛集团、美林证券公司等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拓宽我省企业境外上市渠道;主要经济指标确保全国规范类证券公司第4名、进入全国创新类证券公司前20名;做好上市准备工作,争取2009年成功上市。

  二、加快中原证券改革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实施增资扩股。中原证券要抓住当前证券市场大发展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股东大会批准的增资扩股方案,尽快上报有关报批手续,完成增资扩股,壮大资本实力。

  (二)争创全国创新类证券公司。中原证券要全面对照国家有关创新类证券公司评审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争取一次申报成功。开展业务创新、风险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改革发展步伐。(三)加快各项业务发展。中原证券要和各省辖市密切联系,发挥专业机构优势,对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系统普查,分类排队,辅导一批,储备一批,保荐承销一批,扩大我省直接融资规模。在重点突破承销保荐业务、巩固提高经纪业务、自营业务的同时,尽快收购1家期货公司,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加快业务创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持续发展后劲。

  (四)抓紧上市准备工作。中原证券要确保连续3年盈利,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加快上市步伐。

  三、加大对中原证券的支持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我省资本市场、加快中原证券改革发展的重要性,积极支持中原证券改革发展。

  河南证监局要加强对中原证券实施增资扩股、申报全国创新类证券公司、加快各项业务发展的指导和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河南证监局等部门和各地要支持中原证券开展承销保荐业务,省内企业的首发上市、再融资、资产证券化和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项目优先考虑中原证券承做。要指导、支持中原证券做好上市准备工作,积极支持中原证券低成本扩张,引导省内证券资源逐步向中原证券倾斜配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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