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8〕3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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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8〕35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3月3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07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8〕3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全省环境质量,2007年省政府与18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同时,省政府将各省辖市政府环保责任目标内容纳入了2007年省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一年来,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从总体上看,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各省辖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环境质量目标主要包括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和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3项。

  1.2007年全省各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综合平均达标率为87.2%(水质综合达标是指同一河流目标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同时达标)。其中,化学需氧量平均达标率为94.5%,较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氨氮平均达标率为89.7%。各省辖市中,出境断面水质综合平均达标率为100%的有济源、三门峡、信阳、驻马店4市;综合平均达标率在85%以上的由高到低是许昌、南阳、商丘、焦作4市;综合平均达标率在70%以上的由高到低是平顶山、安阳、洛阳、漯河、新乡、鹤壁、濮阳、郑州、开封9市;周口市综合平均达标率为64.6%。

  2.根据我省的监测结果,2007年省辖淮河流域10个出省境断面水质综合平均达标率为76.1%,其中化学需氧量平均达标率为93.3%,氨氮平均达标率为76.7%,较好地完成了与国务院签订的水质目标任务。

  3.全省各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较好,全年平均达标率为89.3%,较上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城市由高到低依次为信阳、濮阳、南阳、漯河、驻马店、许昌、鹤壁、商丘、周口、开封、新乡、三门峡、济源、郑州、平顶山、安阳、洛阳、焦作。4.全省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平均达标率为100%,全部完成政府责任目标。

  (二)工作目标。

  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07年,各省辖市严格执行《河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通过关闭淘汰小火电和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等落后产能、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电厂脱硫工程、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化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了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最终测算结果,我省2007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在2006年基础上削减3.76%和3.7%,圆满完成了省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2.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2007年省政府对卫河、惠济河、贾鲁河3个流域,化工(化肥)、医药、电力3个行业和133个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这项工作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向全省人民公开承诺办理的10件实事之一。经验收,以上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应关闭取缔的重污染企业150家,实际关闭186家;应进行限期或停产治理的企业355家,完成治理任务的321家,依法实施关闭、停产治理或限产限排34家。

  各省辖市还积极完成省政府督办和本市确定的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共关闭重污染企业388家,完成治理或停产治理924家。

  3.深化工业污染防治。2007年,各省辖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法律、法规,加强环评审核和“三同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法检查,并组织人员对近5年审批的970个新建项目进行排查,严厉打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清查造纸、涉铅等企业541家,关闭160家,停产治理34家,将9家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对9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3300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349起。全省应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60家企业全部按期完成审核任务。各省辖市都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下发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全省选调并培训1.8万名普查人员,初步建立了有三十余万个单位的污染源普查单位名录,组织对全省829家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普查监测,基本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年度任务。

  4.生态环境保护。

  2007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圆满完成。全省18个省辖市均编制完成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方案并进行了任务分解,共编制生态县规划16个、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规划37个,创建生态示范县8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20个、市级生态文明村239个,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程20个。同时,全省稳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制定下发了有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实施方案,按期完成了全省土壤污染调查培训和持证上岗及监测点位核查与取样测试等工作,确定2557个监测点位,完成了1000多个样品的采集和有机污染物理化指标分析与测试。

  5.辐射环境管理。

  2007年全省共核发辐射许可证299家,审批辐射建设项目412项,新购放射源708枚,放射源异地使用65家75枚,对68个辐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对全省130家企业459枚废旧放射源进行了安全收缴,全省新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收贮入库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辐射污染事故。

  6.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2007年全省应建成的污水处理厂38座、垃圾处理场88座已全部完成。目前,我省已建成133座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591.8万吨,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年削减能力50万吨。全省108个县(市)中,除市、县同城、设施共建的县外,103个县级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104个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并投入使用。

  各省辖市进一步加快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应稳定运行的3个已按计划稳定运行;应建成的14个已初步建成5个、在建4个、其余5个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另外,全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已开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综合平均达标率偏低。虽然2007年各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达标率较2006年提高0.6个百分点,但由于氨氮首次被列入河流责任目标断面考核内容,且部分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氨氮浓度居高不下,造成2007年的水质综合平均达标率明显比往年单纯考核化学需氧量平均达标率要低。

  (二)各省辖市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的任务艰巨。一是省辖市自测的核算方法与国家规定的方法有出入,包括对关停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减排核算等,此外企业超标排污造成的不利影响大多被忽视。二是经过这几年的综合整治,结构减排和企业本身工程减排的潜力有限,而生产总值的快速增长和新建项目对污染减排的压力持续加大,今后几年完成污染减排的任务仍很艰巨。

  (三)在环境综合整治中,还存在个别关闭企业拆除不到位、有些停产或限期治理企业出现反弹现象,少数企业深度治理进度缓慢等。

  (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进展不平衡。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收水率低;不少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差。部分省辖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进度慢,少数还未动工。

  (五)在线监测和联网工作有待加强。部分省辖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安装的在线监控设施存在运转不正常、数据不可信、传输不畅通等问题。

  三、考核评价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5〕79号)要求,省政府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工商局、环保局、省政府法制办、郑州电监办等9部门对各省辖市政府2007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并作出如下评价:

  18个省辖市政府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2007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其中,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济源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优秀单位,开封、新乡、濮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先进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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