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8〕6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加快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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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加快发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8〕63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2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支持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加快发展的通知

豫政办〔2008〕6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固始县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第一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该试验区辖陈淋子镇、黎集镇和祖师庙乡,总面积350平方公里,总人口16.5万人。由于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史河湾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与隔界毗邻的安徽省叶集试验区差距逐步拉大。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沿边地区开放开发,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试验区采取扶持政策,促进其加快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发展定位。试验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自然禀赋、区域布局、内生条件、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色种植业和生态旅游业,进一步壮大经济规模和实力;坚持把试验区纳入固始县城镇发展总体规划,以发展小城镇为方向,完善镇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充分发挥试点小城镇的体制优势,加快改革创新,加快开放开发,尽快把试验区建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沿边地区中心镇。

  二、促进工业集聚发展。支持试验区建设工业集聚区,促进两镇一乡优势产业和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史河湾工业集聚区享受黄淮四市工业集聚发展的相关政策,集聚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列入黄淮四市发展资金支持范围;集聚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用电执行黄淮四市优惠电价政策。固始县在城镇规划、土地规划修编中要充分考虑发展需要,为试验区留足发展空间。

  三、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鼓励和支持试验区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省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支持试验区连片开发建设茶、竹、药材种植基地。加强试验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生态旅游、茶乡风情游和农家乐旅游,鼓励试验区两镇一乡创建生态旅游名镇。支持试验区按县级单位编制林业生态规划,搞好植树造林和园林绿化,逐步把试验区两镇一乡建成生态园林名镇。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试验区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连接道路建设,支持试验区各乡镇之间的连接道路建设。加快试验区防洪工程建设。支持对史河、长江河进行综合治理。支持向国家申报关门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省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向试验区适当倾斜。科学编制试验区村镇体系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快试验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城镇供水工程、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五、加快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向国家申报试验区职业中专配套设施建设,鼓励试验区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就业前短期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等,培养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将试验区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两镇一乡村级卫生室改造纳入国家和省相关资金安排计划。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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