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8〕6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的“两转两提”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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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的“两转两提”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8〕62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2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明确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的“两转两提”
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08〕6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6月26日省政府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郭庚茂代省长作了题为《扎实开展“两转两提”,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分析政府自身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即“两转两提”为重点,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全会确定的“两转两提”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请各责任单位在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的基础上抓紧制订实施意见,于7月30日前向省政府报告,并定期向省政府报告“两转两提”工作进展情况。

  一、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1.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消除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对照国务院新取消调整的审批项目,继续对全省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下放的要尽快下放。对保留审批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等要向社会公布,对取消和调整的项目要加强后续监管。新设立审批项目要于法有据,并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再采用事前审批方式。改进和创新审批方式,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审批管理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行为的随意性。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完善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等运作机制,实施规范化管理。由省人事厅、编办、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要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企分开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一般竞争性企业、中小企业尽快退出国企序列。抓紧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实现股权多元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凡是应该由企业自主行使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都要由企业自行决定、自行负责,各级政府及部门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政府要将抓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依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资本运营、采购销售、收入分配等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新形势下,政府既要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又要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由省商务厅、科技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监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6.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由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7.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把更多公共资源投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由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8.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和市场参与机制。由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0.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和最近发生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给我国造成了重大损失,也警示我们要时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必须更加有效地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加快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1.要按照中央部署以及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政出多门等问题。由省人事厅、编办负责落实。

  12.要深入推进政府作风转变。政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直接面对人民群众,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换届后的各级政府班子和部门领导,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作风,履行好肩负的神圣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一要求真务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多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热衷于表面功夫的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收效甚微;满足于一时之快的短期行为,饮鸩止渴、欲速不达;习惯于追名逐利的虚报浮夸,粉饰太平、贻害无穷。所有这些不良现象,归根到底是没有真正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就必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短期行为、反对虚报浮夸。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对政府工作而言,求真务实不是坐而论道、泛泛而谈,必须最终落实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所谓“求真”,就是要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研究问题,找出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性、深层次矛盾,寻求化解、应对之策。所谓“务实”,就是要准确把握省情、市情、县情,提思路、谋发展、作决策,既要考虑长远发展又要考虑现实可能,不尚空谈,理出实事、找准载体、抓住专项,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进,一个方案一个方案落实,一个规划一个规划实施,循序渐进、积少成多、务求实效。这是检验我们作风转变最终是否到位的“试金石”。二要甘当公仆。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甘当人民公仆。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要恪尽职守。无论政府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公务员,都要增强职业道德观念,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按照职责要求完成好各项任务。失职、渎职,不作为或乱作为而误事、坏事,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损害的行为都必须追究责任。政府工作政策性、时效性很强,必须努力做到“严、细、深、实、快”。所谓“严”,就是严格、严谨,严格遵守公务员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反对自行其是、敷衍塞责;所谓“细”,就是细致、周密,每一项工作都要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分工明确、责任细化,反对马虎从事、粗枝大叶;所谓“深”,就是深入研究、深层思考、深刻把握,掌握规律性、增强预见性,反对若明若暗、浅尝辄止;所谓“实”,就是查实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实实在在、扎扎实实,反对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所谓“快”,就是讲时间、讲效率,快速反应、快速启动、快速实施,反对拖拖拉拉、贻误时机。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3.要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要加快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就必须适应形势需要,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实现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转变。一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各级政府部门掌握大量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力求少走弯路,避免大的失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决策有章可循。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增强群众参与度,接受群众监督;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必须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4.二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把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行为尽快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质量。由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省监察厅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落实。

  15.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切实纠正各种滥发“红头文件”损害法律权威、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在市县,难点也在市县。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各地、各部门必须把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坚决执行,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由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6.要坚持发挥市场作用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这就决定了机遇的平等性和市场的竞争性。谁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强,谁就更具有竞争优势,谁就能抓住机遇、抢占先机、赢得主动。我们要摒弃长期以来形成的计划经济思维,强化现代市场经济理念,熟练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等各类知识和资本运作、项目策划、招商谈判等技能,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善于用市场机制来推动发展。市场经济自身的缺陷也决定了其市场调节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容易导致经济波动和资源浪费。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着力克服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当前,我们在经济运行调节方面,尤其要处理好国家宏观调控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又要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把国家宏观调控作为发展机遇,按照“有保有压”原则,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兴利除弊,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在调控中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由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7.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队伍是政府行政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其素质状况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一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首要位置,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引导广大公务员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生活情趣。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自觉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克服“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倾向,既要自觉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又要自觉团结协作、相互补台,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二要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本领,提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引导公务员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建设学习型机关。发挥实践锻炼在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中的作用,有计划地把公务员选派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去,经受锻炼和考验,增长本领和才干。三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公务员管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增强公务员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权威性。进一步完善考试录用制度,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改革方向,探索政府机关吸引、稳定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新机制。完善公务员的流动机制,定期对公务员进行交流和轮岗。既要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讲究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又要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按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干部职工应得的福利待遇,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由省人事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18.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腐倡廉事关政府公信力,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省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惩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不断深化。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少数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时有发生,违法违纪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很坏,严重地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食品药品、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居民住房、土地征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突出;奢糜之风、浮躁之风、贪占之风、跑要之风在一定层面上仍然存在等。最近,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今年的廉政工作,省纪委三次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都已作了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强化领导责任。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各级政府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已经开始履行职责,一定要在廉政方面作出表率。政府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都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勤勉尽责,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事,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求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做到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做到;要求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不能做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首先不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要对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那些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问题,甚至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由省监察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9.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多年来的实践表明,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各种腐败现象产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必须依靠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由省监察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0.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尽快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切断收费和本单位收入挂钩的利益机制。由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21.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资金安全。继续完善土地、矿产资源开发使用、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制度,公共资源都要通过公开透明和竞争方式交易,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省财政厅、审计厅、国土资源厅、劳动保障厅、扶贫办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2.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惩治腐败要一手抓制度建设,防患于未然;一手抓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决不手软。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惩不贷,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要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继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办,决不姑息。要坚决查处失职渎职方面的案件,对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失职渎职问题,要坚决追究责任。只有坚决惩治腐败,才能极大地震慑犯罪,更好地教育广大干部,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由省监察厅、审计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政府自身建设取得实效

  23.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一项紧迫而又持久的重要任务,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决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会议上、文件上。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定要把政府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两手抓,既要防止忙于具体事务、忽视自身建设的倾向,又要防止脱离实际、就自身建设抓自身建设的倾向,努力做到两结合、两促进,最终要落实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上。各级政府和部门一把手,是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自身建设负总责。要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督促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两转两提”要求,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制订针对性措施,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4.人事、监察、审计、财政、法制、纠风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两转两提”要求和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部门自身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表彰奖励先进、通报批评落后,保证这项工作有部署、有行动、有声势、有成效。由省人事厅、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纠风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25.要有章可循、运转有序。分工合理、运转有序、奖罚分明是政府高效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前提。省政府最近修订完善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目的在于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逐级处理、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同时,为了精简会议、严格内事外事活动,还修订了《河南省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等,省政府办公厅也修改完善了公文运转、督查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围绕“两转两提”要求,及时对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规范、优化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做到事事有规可依、环环有章可循,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各级领导都要带头遵守、执行各项制度,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带头改进会风文风,带动机关作风转变。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6.要严格考核、强化追究。建立健全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积极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树立正确导向,把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轨道上来。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及班子的重要依据,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挂钩,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受重用、混日子的受批评、搞投机的遭淘汰。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建设责任政府。由省政府目标办、省人事厅、统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7.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建立以业绩考核为导向、体现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实绩考核标准。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该表彰的表彰,该处理的处理;对年度考核连续不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降职或辞退;对触犯党纪政纪的要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由省人事厅、监察厅负责落实。

  28.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各级政府都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由省政府法制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9.要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实施专项监督。监察部门要紧贴政府工作,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促进政府廉洁高效。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管。由省监察厅、审计厅负责落实。

  30.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促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由省政府纠风办负责落实。

  31.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已正式施行,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完善和增加政务公开载体,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办理、信息发布、沟通交流等功能,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2.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由各级政府和部门负责落实。

  33.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由省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文化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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