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9〕8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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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9〕82号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11日

豫政办〔2009〕8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二)将省文化厅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的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三)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四)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五)增加对全省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的职责。

  (六)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对出版活动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纪出版活动。

  (四)负责对全省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协调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监管。

  (七)起草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地方性法规、政策草案,制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新闻单位驻豫记者站的审批和监管,组织查处违规违纪的新闻采访活动。

  (九)负责全省著作权和印刷业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调解著作权纠纷。

  (十)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出口。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督促协调机关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工作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保卫、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全省新闻出版系统的信息交流工作;起草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和调研工作。

  (二)综合业务处。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出版(含互联网出版)单位、有关出版物复制单位和总发行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承担新办报纸、期刊、省内媒体分支机构及报刊变更的审核工作;承担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游戏出版物网上出版发行前置审批的审核工作;承担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审核工作;承担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以及出版物进口单位设立的审核工作;负责出版物批发单位的审批工作;负责全省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经营活动企业的审批工作;负责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工作。

  (三)出版产业发展处。拟订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承担报业、出版集团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参与拟订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的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制定印刷业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经费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的统计工作。

  (四)新闻报刊处。拟订报纸和期刊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报纸(报社)和期刊(期刊社)出版活动进行监管;承担报纸和期刊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负责报纸、期刊的内容审读、舆情分析和质量监督工作;调控报刊结构和刊号总量;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申领、核发和管理工作;承担省内和中央驻豫新闻单位记者站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非法报刊,查处记者站违规违纪的新闻采访活动;负责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的申报和在豫举行新闻发布会的登记工作。

  (五)出版管理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拟订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工作;组织对图书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审听、审看;承担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负责调控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物品种及书号、版号总量;负责豫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互联网出版和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监督执行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行业标准;监督执行互联网和数字出版相关行业标准;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进行监管,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出版内容、出版活动进行监管。

  (六)印刷发行管理处(农家书屋办公室)。起草全省出版物印刷、发行政策;拟订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进行监管,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承担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申报、协调工作;负责印刷质量的监督;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负责境外出版物在全省的发行工作;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性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和图书交易博览会的申报和组织协调。

  (七)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非法出版活动大案要案;承担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承担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版权管理处。拟订全省著作权管理、保护和使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出版物版权的审核鉴定工作;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承办本省与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承担设立著作权涉外机构的审核工作;监督指导全省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承办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管理、协调图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出国(境)、来豫(进境)展览、展销活动;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口。

  (九)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施行业人才培训,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直属学校教育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1名。其中:局长(兼省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省版权局专职副局长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7名。

  五、其他事项

  (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在著作权管理上,以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二)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动漫出版环节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审核。省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三)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的职责分工。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协同省新闻出版局对广播电视记者证进行管理。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所属国有企业(除金融投资类外)移交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六、附则

  本规定由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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