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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双百”计划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09〕140号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9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下达“双百”计划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豫政办〔2009〕14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转型升级“双百”计划提速工程是我省应对金融危机冲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八大提速工程”之一,实施“双百”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振兴规划的重要载体和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动“双百”计划项目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双百”计划项目资金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安排
“双百”计划项目共计230个,总投资359.7亿元,银行贷款180.8亿元,安排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9亿元,其中,工业结构调整资金2.5亿元,项目105个;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0.6亿元,项目36个;企业自主创新资金0.5亿元,项目18个;信息化发展资金0.3亿元,项目15个;农业产业化资金1亿元,项目56个。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1251.5亿元、利税217.5亿元。
二、专项资金拨付
省财政厅要根据资金计划,按级次下达资金,务于8月底前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监督管理
“双百”计划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实行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分口负责制。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办公室负责工业结构调整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管;省科技厅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管;省财政厅负责企业自主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信息化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管;省农业厅负责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管。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督导和协调,确保项目2009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2010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
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双百”计划项目全部纳入省联审联批范围,由省联审联批办公室负责于8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确保项目按期开工。有关市政府要积极支持“双百”计划项目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有关银行要按照贷款合同,积极落实贷款资金,确保按期足额发放到位。省政府金融办要加强协调督促,优先保证“双百”计划项目的信贷规模。
六、确保项目质量
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期投产见效。
七、严格资金管理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于项目未按时开工或完工、投资和建设内容调减或资金挪用的,省财政厅要按规定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附件:河南省“双百”计划项目资金计划汇总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