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9〕14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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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9〕149号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3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9〕14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河南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质量兴省战略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一)大力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以推动区域经济振兴为目标,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已经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的地方,要完善质量兴市(县)工作方案,强化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将质量兴市(县)工作引向深入。尚未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的地方,要迅速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制定质量兴市(县)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质量振兴目标、步骤、措施,全面组织实施。2009年年底前全省100%的省辖市、县(市)都要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实行省长质量奖励制度。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制定《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及省长质量奖评分标准指南和评审实施细则。2009年年底前要启动省长质量奖评审工作,评定一批获得省长质量奖的优秀企业,引导、激励广大企业改进质量、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省质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抓紧制定出台河南省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产品和企业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以中介组织为依托、以质量和效益评价为原则的名牌产生机制。省质监局会同省质量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开展河南省名牌产品的具体评价工作。加快培育认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过硬的名牌产品,提升名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2009年重点培育认定2—3个地理标志产品、5—10个中国名牌产品、100个河南省名牌产品。到2012年,力争培育50个地理标志产品、100个中国名牌产品、800个河南省名牌产品(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

  (四)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1.抓紧建立和完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09年要开展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的研究、测评、应用和发布工作,把以质量竞争力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统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目标办)。2.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区域、行业总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县级质监部门每季度要向本级政府报告一次质量状况,省辖市质监部门每半年要向本级政府报告一次质量状况,省质监部门每年要向省政府报告一次质量状况。(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3.加快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省质监和统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质量竞争力指数,省环保部门要定期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省质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状况(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加快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1.加快推进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围绕我省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和计量测试中心,到2012年,力争规划建设20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对已建成的5个国家质检中心要抓紧提升技术能力,对在建的4个国家质检中心要加快建设和实验室认可工作,对刚获批筹建的国家铝及铝制品质检中心、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要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正在申请筹建的电光源、起重机械等9个国家质检中心要争取列入国家规划。对新建的国家级质检中心,省财政部门要根据投资规模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所在地政府要在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编制部门要增加国家级质检中心编制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办、郑州海关和各有关省辖市政府)。2.加强省级质检中心和县级技术机构民生计量、食品等常规检验和快速检测项目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进驻产业集聚区的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服务中原崛起的技术保障能力。到2009年年底,100%的省辖市、县(市)技术检验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民生计量、食品等常规检验、检测实验室。到2010年年底,省、市、县三级质检网络基本满足全省产品、商品质量检验的需要(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

  (六)实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工程。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健全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安全监管网络,严格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的全过程监管,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预警平台,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食品监督抽查制度,各级财政要足额保障对食品进行监督抽查的相关费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企业要限期改造,对制假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出口企业要严格整改,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做到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省卫生部门要抓紧制定推进食品安全省创建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城市验收标准,到2010年,力争全省100%的省辖市、县(市、区)都要达到食品安全城市基本标准;到2012年,18个省辖市全部达到食品安全优秀城市标准,50个以上的县(市、区)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牵头单位:省卫生厅,配合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农业厅、质监局、畜牧局、财政厅、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省辖市政府)。

  (七)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豫政〔2007〕28号)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我省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

  1.加快工业企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我省优势产业、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将具有比较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2009年重点抓好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形成科学、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卫生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建立完善我省主导农产品、林产品、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以农业示范区为载体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到2012年,力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局)。3.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抓紧制定覆盖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文化、商贸、医疗卫生、交通、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到2012年,争取发布实施50项地方服务标准,重点培育200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旅游局、交通运输厅、教育厅、卫生厅、邮政局、通信管理局、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

  (八)大力实施质量兴企工程。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和精细化管理,在设备、工艺、产品设计、产品品种、档次、性能、可靠性、标准水平、计量检测手段、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检验把关、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与国内外优秀企业进行对比,找出差距,找准原因,采取措施,实现提升和赶超。积极引导企业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到2012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80%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达到100%。大力开展质量培训、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培养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充实到关键岗位。支持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建立技术中心,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科技厅、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量协会)。

  (九)着力抓好安居畅通民生工程。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提升工程质量的发展规划,积极争创国家优质工程,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一要抓好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等住宅工程质量,着重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二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审查制度(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技术标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室内装饰装修质量监管和检测。三要加强水利、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水利和交通工程质量。四要构建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化,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加强场站安检设施建设和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安厅)。

  (十)全面实施顾客满意工程。引导提升服务质量,加快促使服务业成为促进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到2012年,力争服务业顾客满意率达85%以上。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提升服务质量的发展规划,交通运输业要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规范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金融业要从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入手,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保险业要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提高理赔率,增加产品种类,提升服务能力,扩大保险业市场,加快开发煤矿生产安全保险、农民工人身保险等险种。现代物流业要积极进行物流技术标准化建设,统一规划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推行统一的物流服务标准。培训教育机构要建立完善对人员素质培训和再教育的服务质量体系,针对素质教育制定绿色服务标准。旅游业要在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形成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良好旅游环境。酒店业要通过分等定级等措施,提高酒店服务质量。邮政行业加快制定提高邮政行业服务质量工作方案,着力提高顾客满意率。电信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服务标准,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通信质量,做到计量准确、服务至上、顾客满意。医疗卫生业要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商贸流通业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引导规模以上百货商店、大型超市和“中华老字号”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旅游局、交通运输厅、教育厅、卫生厅、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局、质监局、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

  (十一)推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省环境保护厅要抓紧制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发展规划。要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污染废物排放总量,加大对省内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监测力度,使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持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使生态环境质量、人居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要坚持产业结构与区域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原则,保护我省优良的生态环境。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大力推进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蓝天碧水和绿化造林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4%和10.8%,省辖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平均达到8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省辖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到2012年,生态与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单位:省林业厅、农业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质监局)。

  (十二)切实加强质量平安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建设全省质量安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政府部门电子政务、质量状况权威发布、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建立健全以企业电子质量档案为核心的质量监管动态数据库,有效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预警分析评估,构建全方位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制度,建立健全疫情疫病监控体系,防止动植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和不合格商品传入传出。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和国外技术贸易性措施数据库,加大对进出口商品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漏检行为,有效保障全省经济安全(牵头单位:省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监管局、工商局、卫生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商务厅、水利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厅)。

  二、实施步骤

  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分两步走,即分近期目标实施阶段和中远期目标实施阶段。

  (一)近期目标实施阶段:1.启动阶段(2009年8月—2009年12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实施启动质量兴省战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质量兴省战略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质量兴省战略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全面推动,初步建立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

  2.实施阶段(2010年1月—2012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广大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各地、各部门对质量兴市(县)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报告实施进展情况。省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大力推动实施质量兴省战略。通过全省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质量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3.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12月)。领导小组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工作措施。

  (二)中远期目标实施阶段(2013年1月—2020年12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中远期实施方案,努力实现我省质量发展的新跨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省政府成立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质量兴省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承担日常工作。各级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兴省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省质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卫生厅分别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食品药品质量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质量兴省战略的深入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责任体系。领导小组在省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省质量兴省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方案和质量兴省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督查,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督查指导、考核制度。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本部门推进质量兴省战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各级政府要制定本地贯彻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大力实施质量兴市(县)活动,完善质量工作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把质量兴省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以上意见、方案于2009年11月底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后每年12月底前要把下年度意见和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要会同省监察厅加强监督考核工作,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制度,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强化目标管理,建立考核体系。省政府目标办要会同省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质量兴省战略工作考核办法,列入年度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确保质量兴省目标实现。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领导小组要制定目标考核方案,定期组织考核。省政府将对在质量兴省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要坚持典型引路,以正面宣传为主,对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名优产品,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正确处理新闻监督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既要发挥新闻舆论的公开监督作用,又要把握宣传的时机、力度和分寸。要通过宣传引导,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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