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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厅河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方案的通知(失效)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10〕4号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0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省林业厅河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0〕4号 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林业厅制定的《河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河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方案
(省林业厅二○一○年一月五日)
为保护我省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9〕9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治,采取散生松树皆伐和片林强度择伐相结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尽快拔除疫点,确保我省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属地管理、依法治理,专群结合、联防联治;预防与除治并重,疫木安全利用。
二、防治目标和任务
(一)防治目标。目前,全省松林面积约615万亩,分布在信阳、南阳等12个省辖市;已确定的松材线虫病发生范围为信阳市新县卡房乡、郭家河乡和新县国有林场天台山林区,涉及70个小班,枯死、濒死松树共600多株,分布面积4.2759万亩。根据上述实际情况,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是:到2010年年底,疫情发生区松材线虫病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经过2年时间的巩固,彻底拔除疫点;不出现新的疫点,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松类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查率达到100%,疫木(包括枝桠、树梢、伐桩、濒死木等)除害处理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1.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加强松树采伐监管,严厉打击乱砍盗伐行为,禁止疫木非法外运,防止疫情扩散。
2.根除新县松材线虫病疫点。多渠道筹集防治资金,皆伐或强度择伐70个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中的寄主植物,共需采伐27086立方米。
3.构建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体系。全省共划分245个监测区,其中新县20个、重点预防区225个。
4.进一步落实松材线虫病普查制度和营林措施。新县每年春、秋季开展2次专项普查;重点预防区、一般预防区每年秋季开展专项普查;重点预防区要对所有松林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结合实施营造林工程项目,在皆伐或强度择伐山头地块补植油茶、麻栎、檫木等阔叶树,及时更新采伐迹地。
三、防治区划
按照合理区划、分类施策的要求,结合周边省份疫情,将我省松林分布区域划分为除治区、重点预防区、一般预防区和省际联合除治作业区。
(一)除治区:发生松材线虫病的新县。
(二)重点预防区: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松林分布区域,包括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其他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的区域。主要涉及济源市和登封市、栾川县、嵩县、灵宝市、卢氏县、固始县、罗山县、浉河区、商城县、内乡县、桐柏县、西峡县、淅川县、鲁山县、泌阳县、林州市、修武县17个县(市、区),共计461.9万亩松林。其中分布有嵩山、尧山、王屋山、云台山、南湾湖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伏牛山、董寨、鸡公山、宝天曼、太行山猕猴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峪湾、金岗台等10个国家森林公园,薄山等28个国有林场。
(三)一般预防区:除治区、重点预防区之外有松林分布的巩义市、洛宁县等37个县(市、区)和15个国有林场(国家森林公园)。
(四)省际联合防治作业区:与湖北省红安县接壤的松林分布区。
四、除治措施
(一)除治区主要措施。1.严防疫情扩散。按照《植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在新县境内设立松材线虫病临时检疫哨卡,加强检疫检查,严禁松树及其产品非法运出。2.疫木拔除与除害处理。2010年1—3月,清理44个小班;2010年10—12月,清理剩余26个小班,全部拔除疫点。按省林业厅批复除治计划的采伐量对松木进行采伐;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布的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办法,拔除和处理疫区内松树。疫木由专业队伍统一采伐,林业部门要加强监管。
3.防治松墨天牛。防治松墨天牛以飞机防治为主、地面人工防治为辅,降低松墨天牛虫口密度。2010—2011年,对疫情发生区结合部及外围的成片松林,采用直升飞机作业,喷药防治,每次防治面积2.5万亩,每年2次,2年共防治10万亩次;对散生活松树进行地面人工防治,每次防治0.5万亩,每年2次,2年共防治2万亩次。每年利用诱木诱杀防治松墨天牛0.3万亩,2年共防治0.6万亩次。羽化期结束前要将诱木伐除并进行除害处理。
4.开展疫情监测。在新县设置20个监测区,平均每2万亩划为1个监测区,每监测区平均悬挂5套诱捕器。以乡镇为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对松林进行普查,同时坚持普查与巡查相结合,全面掌握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按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5.保护名木古树。对有特殊意义的名松树,在树干基部打孔注药进行预防。
6.加强技术培训。2010—2011年,培训监测、检疫、防治、采伐专业技术人员500人次。
7.加强营林措施。采取综合性营林措施,增加松树御病能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8.开展科学研究。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开展有关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检疫、防治以及风险性评估等方面课题研究。
(二)重点预防区主要措施。
1.严格检疫检查。在进入嵩山、尧山、王屋山、云台山、南湾湖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伏牛山、董寨、鸡公山、宝天曼、太行山猕猴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交通要道上设立松材线虫病临时检疫哨卡。重点预防区的济源市和17个县(市、区)的木材检查站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过往松科原木及制品的检疫检查力度,禁止未经批准非法调运的疫木入境;发现疫木,一律没收,就地销毁,防止疫情传入。
2.全面开展监测普查。一是构建松材线虫病监测体系,悬挂诱捕器进行常年监测,及时发现疫情。将重点预防区划分为225个松材线虫病监测区,平均每2万亩为1个监测区,每监测区平均悬挂5套诱捕器,定期开展调查,对诱到的松墨天牛进行镜检,观察是否有松材线虫。二是每年开展1次秋季普查,重点为木材集散地、大型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木材仓库周围的松林,以及移动通讯发射站、电话(线)工程改造点、建筑工地等通过人为活动容易传播松材线虫的松林区。要公布联系电话,通过适当措施,发动群众及时报告松树枯死情况。
3.防治松墨天牛。开展诱木、诱捕器诱杀、树干注药防治和人工地面防治(方法同除治区)。4.加强技术培训。2010—2012年,培训监测、检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1000人次。
(三)一般预防区主要措施。严格检疫检查。加强对调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复检,重点检查电线(缆)盘、松木包装箱,防止疫情传入。定期开展普查。每年秋季开展1次普查,对不明原因的松树枯死,做到及时发现、取样、分离和镜检。
(四)省际联合防治作业区主要措施。建立疫情通报、信息沟通制度。新县要与湖北省红安县签订联合防治协议,统一时间进行除治,适时组织联合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疫情发生区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同时设立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参与防治决策。
(二)落实各项制度。1.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林业、通信管理、气象、公安、财政、交通运输、邮政、铁路、农业、水利、河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2.坚持疫情报告制度。新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乡镇,要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及时启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经省林业厅核实后,2日内报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坚持松材线虫病月报表制度,各有关省辖市每月25日前按要求将松材线虫病疫情报告表报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3.建立联防协作制度。建立省际之间、省内相邻行政区之间统一制定规划、统一防治作业、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防治协作机制,加强协调合作,及时通报信息,交流防治经验,实行跨区域联防联治,整体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4.执行方案、设计报批制度。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方案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有除治任务的省辖市政府负责制定本级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报省林业厅批复后实施。有除治任务的县(市、区)负责制定本级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设计,报省辖市林业局批复后实施。5.严格检查验收和奖惩通报制度。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除治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办造字〔2006〕79号),适时组织对各项防治指标进行检查验收,年终通报检查结果。对在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疫情监测不力、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和因防治不力造成疫情严重扩散蔓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提高防治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疫情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的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实验室,购置疫情监测、检疫鉴定、灾情除治等仪器设备,全面提高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加强防治队伍建设。以县(市、区)和乡镇为单位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专业队,承担本地和重点区域防治任务。
(四)强化技术支撑。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科技含量。科学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建立专家组指导防治工作的机制,加强技术培训和应用。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难题,借鉴外省已有的成功经验,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除治方法。
(五)抓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环境意识,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新局面。各级林业部门要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附件:1.河南省松林资源分布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表
2.
河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示意图 |
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 〔2014〕70号),该文件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