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1〕1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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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4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0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11〕1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郭庚茂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2011年是我省“十二五”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开局之年,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确保“十二五”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具体落实情况请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分四次向省政府报告。

  一、着力扩大需求,保持经济较快发展

  1.着力扩大消费需求。落实国家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各项政策,努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继续实施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消费、休闲健身消费,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商务厅、财政厅、供销社、文化厅、旅游局、体育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2.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坚持把扩投资与调结构、惠民生、强基础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先进制造业、先导产业、城乡建设、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启动实施一批规模大、带动性强、示范效应好的基础设施和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完善分级负责、三级联动、部门联审联批的项目推进机制,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负责落实。

  3.积极扩大出口规模。把承接产业转移作为带动出口的主要途径,引进一批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和大项目,加强出口产业基地建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出口规模,支持企业培育自有出口品牌。

  由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继续搞好企业服务。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省、市、县三级继续分别抓好100家重点企业。深入推动产销对接,积极引导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加强银企对接,积极扩大信贷规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更好发展

  5.加快发展六大高成长性产业。以市场空间大、转移趋势明显的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工、建材产业为重点,坚持龙头带动、基地支撑、高端突破,培育一批千亿元产业集群,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1万亿元。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6.改造提升四大传统优势产业。以化工、有色、钢铁、纺织服装产业为重点,加强技术改造,提升工艺水平,开发精品、拉长链条、降本提效,着力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3万亿元。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7.培育发展四大先导产业。以基础条件较好的新能源汽车、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为突破口,加强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和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培育新的增长点,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亿元。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负责落实。

  8.加快发展服务业。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力推动400个服务业项目建设,重点培育100家高成长性服务企业。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业快速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发展食品冷链、医药、钢铁、汽车、家电等行业物流,培育第三方物流等新型业态,加快铁路、公路、航空物流枢纽建设,促进陆、海、空联通。加快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完善旅游营销网络,整合全省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河南品牌和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金融办、文化厅、旅游局、郑州铁路局、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9.破解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技术瓶颈。重点开发煤制乙二醇、聚甲醛等技术,开发应用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新技术、高端铝材生产技术以及特种钢、精品钢生产技术。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10.突破先导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实施兆瓦级风电成套装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轨道交通关键技术与装备等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1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新建100个以上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抓好新能源汽车、风电等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同时,大力实施质量兴省和品牌带动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由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质监局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基础

  12.落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建立健全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稳步提高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展农村信用合作,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由省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3.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支持力度,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亿亩以上,粮食总产量保持在500亿公斤以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实施高产稳产田巩固提升、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三大工程。继续抓好棉花、油料等农作物生产。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4.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赵口引黄二期、小浪底南北两岸灌区建设,开工建设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业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5.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前提下,继续推动种植业结构加快向园艺业调整、大农业结构向畜牧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向农产品加工业调整。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苗木、茶叶、优质果品等园艺产品和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种子工程实施力度,争取在种子、种苗、设施育苗及植保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局、农机局、农科院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6.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新建、改造县乡公路3500公里、通村公路2000公里。解决300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新增户用沼气20万户。新建1.3万个村邮站。实施1000个贫困村整体推进扶贫,完成2.2万人搬迁扶贫,再解决1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由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扶贫办、邮政公司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7.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县级供销社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由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供销社、财政厅、农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大力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

  18.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按照“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要求,继续完善、创新推进机制和管理办法,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实施一批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大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力争全省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6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6万亿元。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9.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中原城市群“半小时交通圈”、“一小时交通圈”及核心城区与卫星城之间快速交通连接线建设。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和实施,统筹产业集聚区与城市新区、旧城区功能布局,实现良性互动发展。促进郑汴一体化,大力推进郑汴新区、洛阳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加快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城镇居住功能组团连片开发、产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5个领域,重点抓好530个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有效供给,抑制投机需求,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0.提高城市管理创新水平。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完善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城市病”问题。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人口有序转移,逐步使进城落户农民真正变成市民,享有平等权益。鼓励中小城市因地制宜放宽户籍限制,促进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积极创建文明城市,构建优美和谐人居环境。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公安厅、环保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1.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原则,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步伐,争取三年内全部纳入城市规划和管理体系。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市近郊区,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生态功能区和不宜居住的村庄以及偏僻山区零散村庄,创造条件建设集中居住区,逐步实施整村搬迁。其他广大农村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跨越式发展支撑能力

  22.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客运专线、城际、大能力运输通道等三大铁路重点领域建设和郑州东站、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两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晋豫鲁铁路通道等在建项目建设,确保石武客运专线、漯阜铁路建成通车,开工建设郑徐客运专线和机场至许昌、机场至登封至洛阳等城际铁路,力争开工建设郑渝铁路郑州至南阳段,启动郑州经濮阳至济南客运专线前期工作,新增铁路客运专线通车里程546公里。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和国、省道干线公路网,加快城际快速连接通道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3.加强能源基地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争取南阳核电项目早日开工,继续推动火电机组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新增电力装机520万千瓦。大力推进市级220千伏供电网架完善、旧城区电网改造以及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化煤矿矿井和天然气管网。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电力公司、能源局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4.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切实加强水利建设。开工建设河口村水库主体工程和一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争取出山店水库国家批复动工。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新一轮治淮项目。实现南水北调干线工程“黄河北贯通、黄河南连线”目标,开工建设配套工程。加强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蓄滞洪区建设。推动黄河滩区开发利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南水北调办、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落实。

  25.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积极推进“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加快3G(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及主要高速公路和风景区信号全覆盖,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改造。推进电子政务整合提升、“两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步伐。

  由省政府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广电局负责落实。

  26.加强生态体系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改扩建农田防护林1000万亩,完成造林面积400万亩。

  由省林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六、全面提升开放水平,以开放带动全局

  27.着力承接产业转移。把承接产业转移与调结构、育集群、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相结合,围绕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先导产业发展,突出龙头带动、市场带动、配套带动、技术带动,有针对性地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8.全面拓宽开放领域。扩大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大教育、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现代农业等领域对外开放,弥补发展短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有条件企业“走出去”。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文化厅、旅游局、教育厅、科技厅、卫生厅、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29.加强与央企战略合作。探索建立与央企对接合作长效机制,谋划开展新一轮对接洽谈活动,再签订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推动央企扩大投资规模,在我省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

  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0.提高招商实效。整合招商活动,创新招商方式,增强招商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招商引资水平。继续抓好已签约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推进,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

  由省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1.优化开放环境。加强国家级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航空港区等开放平台建设,抓好产业配套、市场支撑和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大通关机制,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如期实现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完善联审联批制度和外来投资投诉处理机制,营造良好开放环境。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七、强力推进改革创新,破解发展瓶颈

  32.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省内国有骨干企业重组整合,在装备制造、煤炭化工、有色金属、钢铁、粮食等行业组建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继续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续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3.大力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三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搞好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

  由省教育厅、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负责落实。

  34.加快水利体制改革。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大力促进节约用水。

  由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35.积极稳妥推进公安警务机制改革。

  由省公安厅负责落实。

  36.着力扩大民间投资。认真落实国家鼓励民间投资政策,切实放宽市场准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费、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领域。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力争直接融资不低于1200亿元。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税局、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37.探索完善土地开发利用“三项机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大力开展农用地和村庄整治,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途径,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

  由省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8.加快建立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养高素质产业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力争培训300万人,为服务产业转移、结构升级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八、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9.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做到统筹协调、综合施治、合法合规、求实求效。完善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健全法规制度,使节能减排走上法制化轨道。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运用价格、税收、排放权交易等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和全社会节能减排内生动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环保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0.推进节能降耗。继续实施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八大节能工程,推进高耗能设备更新改造。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开展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示范。开展绿色建筑和低碳社区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1.加强环境保护。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省规划,切实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对重污染行业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入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修复。全面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快省辖市、县(市、区)第二轮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由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九、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增强发展软实力

  42.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实施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舞台艺术送农民、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快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

  由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负责落实。

  4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以网络移动媒体建设、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数字出版基地建设、精品剧目产业化等为抓手,壮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优势文化产业。以10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和6个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载体,抓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培育文化创意、网络动漫、演艺娱乐等新兴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4.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市、县两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现省辖市、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和“三平”(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扎实做好网络宣传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由省文化厅、教育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6.着力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服务和就业援助,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的就业问题,力争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100万人。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7.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对象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扎实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全面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和市级统筹,实现新农合跨区域即时结报。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实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切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迁安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民政厅、南水北调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8.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统筹使用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优先保证用地供应,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9万套,努力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以上。采取以商补公、租售并举、市场运作等方式,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9.全面发展社会事业。组织实施教育、人才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加强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基础能力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快郑州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继续推进河南大学等高校省部共建。加快重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再改造1万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继续抓好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与救治工作。统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竞技体育。做好第七届全国农运会筹备工作。

  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发展改革委、人口计生委、农业厅、体育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0.努力稳定市场物价。落实价格监管各项措施,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由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面实施安全河南创建纲要,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平安河南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由省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信访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2.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豫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由省民政厅、人防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3.切实做好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宗教、统计、参事、史志、文史、地质、气象、测绘、地震、社科研究等工作。

  由省政府外侨办、省台办、宗教局、统计局、史志办、文史馆、国土资源厅、气象局、测绘局、地震局、社科院负责落实。

  54.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十一、加强政府自身改革与建设

  55.强化为民责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民力,民生关系发展,发展决定民生。谋划改革发展、实施项目建设一定要使人民群众成为现实受益者而不是受损者,树立勇于对人民负责、能够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评判各项工作的最终标准,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合法权益。

  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6.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部门都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接受其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水平,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效取信于民。

  由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省监察厅负责落实。

  57.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和改善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努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注重调查研究,遵循客观规律,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做到不走错路、力争少走弯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启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深化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编办、监察厅负责落实。

  58.注重求实求效。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做到责随职走、心随责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突出运作,狠抓落实,说到做到、说好做好,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财政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等三项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坚决制止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检查评比,凝神聚力、锲而不舍,谋大事、抓落实、求实效。加强公务员队伍教育管理,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素质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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