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1〕1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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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6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0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1〕1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企业服务活动成果,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把企业服务作为解难题、促发展的重要手段,以推进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为核心,大力发展高成长性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先导产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强化惠企政策落实,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实现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本意见,高成长性产业得到大力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得到改造提升,先导产业得到加快培育,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小企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各级、各部门企业服务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2011年全省工业增加值超过12500亿元,增长12%以上,主营收入超百亿企业达到35家。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政策创新,实现企业服务常态化。一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围绕企业服务出台的土地、环保、财税、金融、社保等各项政策措施,同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新的扶持政策。二是推动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实施优惠政策进万企行动,梳理涉企优惠政策并汇编成册,免费向三级重点服务企业发放。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会同财政、国土资源、环保、税务等部门,分片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政策解答,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开展政策落实万企大调查活动,利用省、市、县三级服务网络,向三级重点服务企业发放调查问卷10000份,掌握政策落实情况,了解企业存在问题和诉求,采取措施集中解决。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企业服务各项政策。三是完善企业服务相关制度。依托中小企业河南网,加快建设河南企业服务网,搭建企业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大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健全完善对省重点服务企业的服务工作机制;开展企业服务热线下基层活动,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征集,每月深入省辖市、县(市、区)和企业征集问题,扩大服务热线影响力,切实发挥企业服务热线在问题受理、协调解决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实行三级重点企业服务制度,按照“重点扶持、动态管理”的要求,省级重点抓好100户高成长性企业和经济效益规模100强企业,着力扶优扶强。继续实行首席服务员制度,完善机制,严格考核。

  (二)突出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高成长性产业。重点推动市场空间大、增长速度快、转移趋势明显的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工、建材等六大产业加快发展,力争用两年时间,培育形成一批千亿元产业集群。汽车产业要依托重点产业基地,以整车带零部件,以零部件促整车。全力做好富士康项目建设服务工作。二是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围绕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工艺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改造提升有色、钢铁、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制定出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建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共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技改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发挥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资金对技术改造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通过大规模实施技术改造,力争2011年全省工业技改投资规模超过3000亿元。三是加快培育先导产业。以新能源汽车、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为重点,实施产业创新发展专项,在光伏、半导体照明、创新药物、生物育种、电动汽车等十大领域建设300个项目,完成年度投资400亿元。强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和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以关键技术的突破带动形成和壮大一批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土地、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四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瞄准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导产业发展以及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力争在特高压输变电装备、轨道交通设备、新能源汽车、煤制烯烃、乙二醇等领域实现突破。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新建100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10家国家级研发中心,建设5家以上国家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组织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组织省内重点企业与省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完善我省工业产品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工业产品创新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我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和优秀工业设计产品评选工作,引导企业创新设计,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五是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把推进兼并重组作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途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促进企业战略重组的指导意见》(豫政〔2010〕9号),以煤炭化工、铝工业、钢铁、水泥、装备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加快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重组。进一步清理限制跨地区兼并重组的规定,理顺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指导兼并重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政资金投入。通过财政贴息、信贷奖励、职工安置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建立促进境内外并购的公共服务平台,拓宽企业兼并重组信息交流渠道。

  (三)构建服务平台,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继续坚持一企一策,帮助解决企业个性问题。注重共性问题研究,集中解决企业在融资、要素保障、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问题,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一是构建融资服务平台。深入调查了解企业融资需求,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要会同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组织开展2011年全省银企对接大会,会同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部门指导省辖市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力争2011年银企签订贷款协议金额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研究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网上动态发布企业融资信息。对资金缺口大的重点企业和项目,以及企业科技创新、兼并重组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要专门协调。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加大上市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省投资集团、交通投资集团、铁路投资公司、国资控股运营公司等各类融资平台作用,开展多渠道融资。二是构建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平台。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重点保障省重点服务企业、省重点项目、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用地需求。要通过争取更多的计划指标、用好“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整治)留存指标、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整治农村建设用地等,多渠道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千方百计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程度。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考核体系,引导企业科学设计生产流程,优化厂房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是构建要素保障服务平台。电煤供应上,做好煤炭生产和调运组织工作,引导省骨干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增加晋煤、陕煤调入量,协调铁路部门尽量增加省内电煤运输计划,最大限度保障省内电煤供应。切实抓好煤电供需合同落实,继续完善煤电运联调联动机制,采用必要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煤炭应急储备制度,切实做好用电高峰时期煤电运应急保障。电力供应上,优化电力调度,积极吸纳省外电力,科学安排限电计划,保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电力平稳供应。油气供应上,积极协调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增加我省油气供应量,继续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满足企业油气需求。四是构建开拓市场服务平台。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建立健全我省外经政策促进体系,充分利用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财政支持;定期筛选项目向金融机构推荐,争取优惠贷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支持和风险保障。推动我省电力、水泥、钢铁等产能过剩企业“走出去”。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推介、展销活动,帮助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引导企业及时跟踪把握市场消费趋势,掌握市场最新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以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继续做好产销对接工作,认真分析我省工业产业链及产品特点,重点抓好煤电铝、钢铁、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纺织服装等上下游企业产品供需衔接,推动大型龙头企业同配套企业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推动省重点项目同省内工业产品的对接,积极向省内大型工程、基建项目推荐使用我省工业产品。力争2011年组织省内产销对接签约金额超过1500亿元。五是构建企业用工服务平台。缓解企业招工难、用工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企业用工需求主动开展服务,积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搞好劳动力资源和岗位信息收集,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劳动力市场形势,合理确定招工条件及合适的工资水平,扩大招工范围,改进用工行为,缓解供求矛盾。强化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的对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效率。支持企业开展转岗技能培训,稳定并增加就业。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百万计划,力争2011年开展职业培训人数超过100万人。六是构建困难企业帮扶平台。健全困难企业帮扶工作机制,推动各省辖市、县(市、区)定期排查辖区内困难企业,分析困难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脱困措施,实施对口帮扶,并将地区年度困难企业脱困数量作为企业服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研究制定电力、电解铝、甲醇、钢铁、化肥等困难行业帮扶措施。

  (四)加大中小企业服务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推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11号)等文件,整合完善配套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落实中小企业创业、培训、融资、土地、信息化等优惠政策。重点抓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困难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等政策的落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二是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服务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层级纵向到底、功能横向到边”的工作服务网络平台。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各级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开展订单式服务,形成“政府推动引导、中介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资金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等的政策作用,扩大中小企业人员培训范围,增加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三是健全创业服务体系。落实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降低创业门槛,放宽企业登记、名称核定、出资额、经营场所等限制条件。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广泛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在信息咨询、创业辅导、行政审批、证照办理等方面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解决困难。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到中小企业发展较好的地区考察。四是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深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推出更多符合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的投放力度和覆盖面,力争2011年中小企业融资增速高于信贷平均增速。稳步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稳步发展各种类型的信用担保机构,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发挥担保集团再担保作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五是着力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进一步落实产业集聚区各项优惠政策,吸引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集聚区发展。完善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探索省、市级融资平台与县域产业集聚区合作组建投融资机构,与商业银行开展定向融资。统筹协调各类产业集聚区为创业企业开辟专门的创业孵化园区,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服务功能。继续开展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六是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用足用好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开展全省100家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和100家百强民营企业的认定工作,每年按营业收入、入库税收和技术投入等指标进行排名,筛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对升档进位明显的给予表彰。

  (五)加强治乱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探索制定微型企业初创时期取消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在市、县两级继续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规范行政征收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禁止开展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二是继续整治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监测点制度,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企业治安环境等专项治理,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拓宽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对企业投诉举报、检查发现以及媒体披露的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线索,及时梳理和组织查处,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组织对现有涉企行政审批项目继续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保留项目的运行管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流程,制定和公开操作规程,实行行政审批透明化运行,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加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力度,扩大联审联批范围,强化省、市、县三级责任。对需要国家部委审批的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获批。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职能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早日发挥其在企业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六)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健全督查机制。继续做好企业服务巡视督导工作,完善督导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政策落实。加大对企业问题解决工作的督导力度,每季度对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问题解决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企业解决问题跟踪回访制度,确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或答复。二是严格考核机制。继续把企业服务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完善企业服务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把省辖市经济运行指标、企业反映问题解决率、企业投诉率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年末由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对省辖市、各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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