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1〕7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省优秀金融生态县(市)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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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省优秀金融生态县(市)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11〕78号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省优秀
金融生态县(市)的通报

豫政〔2011〕7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创建“金融大省、诚信河南”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07〕1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07〕63号)精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新思路、新方法,大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地方金融机构运行质量进一步好转,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环境、金融运行安全环境、行政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1〕6号)要求,对照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在各省辖市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对全省108个县(市)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为表彰先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省政府决定对巩义、荥阳、新密、新郑、登封、伊川、偃师、新安、长葛、许昌、禹州、沁阳、博爱、武陟、新乡、辉县、汝州、宝丰、西峡、安阳、义马等21个优秀金融生态县(市)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氛围。各县(市)政府要以受表彰的县(市)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借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着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为打造“金融大省、诚信河南”,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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