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2〕4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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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42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1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政府推进
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豫政办〔2012〕4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2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2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为主线,坚持“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实践要领,深入推进“两转两提”(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为全面实施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总体战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坚持以人为本,牢记为民宗旨,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服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实行办事公开,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规范和发展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完善政府与公众互动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的要求、建议和意见。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4.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为社会和群众办各种实事好事时,要注重符合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5.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制度。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要在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进行评估,为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6.突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坚持政府立法工作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重点加强有关保障公民权利、改善民生、强化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特别是对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社会关注度高、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要优先安排,尽早出台。

  7.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避免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要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扩大征求意见范围,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创新征求意见方式方法。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规章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积极开展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8.做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评估工作。同时,要逐步对已公布实施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把涉及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权利相对集中的,涉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以及在审查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发现制度存在缺陷和问题、滥用权力违法决策的作为评估重点。

  9.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探索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并研究将工作重心放到监督管理上来的方法途径,完善监督程序。要加大对重点领域个案的督导力度,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农业、卫生、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审核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文件。

  四、加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力度

  10.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把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纳入省政府“两转两提”工作体系,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方面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意见,把严格执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逐步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开展自查活动,查找服务不主动、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完善制度,促进提高全省行政执法水平。

  11.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省政府各部门要对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尽快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确定在工商、地税、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林业、水利、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八个系统重点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12.努力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审批前调研、审批后检查监督等制度。贯彻省政府关于“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尽早实现全省各市、县(市)相对集中处罚权全覆盖”的要求,力争2012年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13.强化对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清理公布行政强制主体,出台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办法。强化对违法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执法中应该追究责任的人和事,要坚决追究责任。运用网络技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合格。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

  14.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重点提升市、县两级行政复议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15.研究制定我省行政调解实施意见,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逐步形成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16.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作为试点的郑州市、安阳市、驻马店市要积极探索,既要勇于创新、敢于尝试,又要把握节奏、稳妥推进。要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逐步增加试点数量,扩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范围。

  六、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7.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要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政府及其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省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18.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认真部署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修订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19.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式,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范围和影响。省直管试点县(市)要大胆改革,先行先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力争成为全省推进依法行政的排头兵。注意总结推广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促进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0.继续抓好以“依法行政看河南”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社会氛围。

  21.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认真研究、重点解决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薄弱、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使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切实加强省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建设,配足配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及人员要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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