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2〕8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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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82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0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
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2〕8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

  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与日本的经贸交流合作,深入开展大招商活动,省政府定于2012年10月16日—18日在郑州举办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交流、合作、发展、共赢为主题,以电子信息、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为主攻方向,以抢抓日本产业加快转移的战略机遇、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和提升水平为主线,以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日本村(园区)为主要载体,以新乡、平顶山日本工业园区为主要依托,以日本企业来豫合作洽谈、项目对接、实地考察为主要内容,高层推动,扎实推进,促成一批对日经贸合作项目,进一步推动双方实现互利共赢。

  二、总体安排

  活动名称: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

  举办时间:2012年10月16日—18日。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河南省政府、日本国驻中国大使馆。承办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郑州市政府。协办单位:中国日本商会、日本商工会议所、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日中经贸中心、日中经济协会、日中投资促进机构,国内部分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办事处,国内部分省市日本(人)商会。

  活动规模:500人左右。其中,日本知名商协会、工商企业界代表300人左右。

  三、主要活动

  (一)欢迎晚宴。10月15日晚6时30分—7时30分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二)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开幕式暨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推介、项目签约仪式。10月16日上午9时—10时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轩辕堂举行。

  (三)项目对接会。10月16日上午10时—12时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四)新乡、平顶山日本工业园专题推介对接会。10月16日下午2时30分—5时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五)日本经贸合作推介会。10月16日下午2时30分—4时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六)河南省有关省辖市推介会。

  (七)系列考察活动。组织日本企业代表赴各省辖市、产业集聚区(开发区、日本工业园)考察。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成立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副省长赵建才任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刘世伟、省商务厅厅长李清树、省政府外侨办主任朱清孟任副主任,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新闻办、郑州市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具体负责活动筹备组织工作,宋国卿同志任主任,省政府外侨办副主任郭俊峰同志任副主任。

  五、职责分工

  (一)省商务厅。

  1.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省领导会见、欢迎晚宴、开幕式暨签约仪式、项目对接会、日本工业园专题推介对接会等主要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实施。配合日方有关单位和机构,做好日本经贸合作推介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日本企业、商协会邀请和参会组织工作。

  4.负责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对接、洽谈组织及签约项目的审核、汇总、统计工作。

  5.负责组织各省辖市及省内企业参会。

  6.负责对日招商活动的整体推进和组织安排工作。

  7.负责洽谈会期间参会代表的联络、接待工作。

  8.负责编制经费预算,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二)省政府外侨办。

  1.负责日本政界高层人士和日本等境外媒体邀请工作。

  2.负责与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和日本国驻中国大使馆的联络工作。

  3.负责对日招商活动与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2012中日国民交流友好年”等活动的衔接、协调工作。

  4.会同省商务厅,共同做好日本经贸合作推介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办理我省赴日本进行客商邀请和项目对接人员的出访手续。

  (三)省发展改革委。

  1.会同省商务厅对签约项目进行审核。

  2.参与对日招商工作。

  3.负责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推介准备工作。

  4.负责日本企业在豫投资项目政策咨询工作。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负责我省相关领域企业参会组织工作。

  2.参与对日招商工作。

  3.负责日本企业在豫投资项目政策咨询工作。

  (五)省财政厅。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工作。

  (六)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七)郑州市政府。

  1.负责做好洽谈会期间辖区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2.负责组织投放洽谈会公益广告和张贴、悬挂欢迎宣传标语。

  3.负责做好洽谈会期间的接待、服务及卫生防疫工作。

  (八)各省辖市政府。

  1.负责组织对已在豫投资日本企业开展走访。

  2.负责本市与日本企业项目对接洽谈工作。

  3.负责邀请日本客商参会。

  4.负责做好日本企业实地考察安排接待工作。

  六、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确定和选准对接产业。此次对日招商的主攻方向为日本电子信息、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同时结合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日本村(园区)规划和新乡、平顶山日本工业园发展,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六大支柱性成长产业、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和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招商。

  (二)提高招商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结合此次我省对日招商主攻方向,尽快整理我省现有产业配套情况,列出相关日本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和龙头企业名单;列出日本现有电子信息、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已有明确意向近期对外转移的日本电子信息、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名单。要围绕产业链和集群发展,积极引进缺失链条、补强薄弱链条、提升关键链条,把底数摸清、摸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招商。

  (三)高层推动,扎实推进。由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外侨办配合,全面启动对日招商各项筹备工作。采取点对点招商的办法,通过举办座谈会、推介会和发布招商项目等形式,积极主动开展招商工作,重点安排由省政府领导带队,赴北京、上海两地拜会日本驻华使馆、知名商协会和知名企业驻华总部活动。认真组织赴日招商工作,按照列出的日本有意向转移的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名单,分别逐一拜访其总部。由各省辖市负责,通过采取登门走访服务、出台扶持政策等方式,支持鼓励已在当地投资和在谈项目日本企业增资扩股,推动以商招商、以商引商。以省辖市为主,列出我省可承接日本产业转移的区域、产业和企业名单,做好本地对日招商引资工作。

  (四)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日本知名商协会的作用。充分利用我省与日本商工会议所、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日中经贸中心、日中经济协会、日中投资促进机构等中介机构和经团组织已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互动,依托其在日组织开展招商,委托其有重点地邀请日本电子元器件、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和配套伙伴到我省考察访问。

  (五)充分利用已在豫投资企业招大招强。充分发挥富士康、夏普、日产、三井、住友、岛津、东芝、日立、松下、索尼、富士通、伊藤忠、三菱、普利司通、铃木、住友电气、丰田、五十铃、恩梯恩(NTN)、日本火腿等已在豫投资知名企业的影响力及其与日本相关企业、产业的合作关系,积极推动其落实与日本企业在谈重大项目,推进对日招商工作。2012中国(河南)—日本合作交流洽谈会作为我省2012年重点招商引资活动之一,是我省积极承接日本产业转移的战略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严密组织,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操作性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坚持以项目定人员,以项目为中心筹会、参会。征集一批面向日本市场的招商引资项目,重点筛选、包装500个左右重大项目,做好对接工作。加强会前、会中宣传,在日本及我国日资企业较集中地区营造积极参会、加强交流与合作的浓厚氛围,确保签约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项目,更好地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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