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2〕7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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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12〕72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0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商丘市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
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

豫政〔2012〕7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丘市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丘市政府要加强对方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尽快取得成效,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商丘市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的政策措施,在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商丘市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商丘市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

  总 体 方 案

  商丘市地处我省与山东、江苏、安徽省的结合部,农业优势突出,资源禀赋较好,交通区位重要,发展前景广阔,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支持商丘市在更大规模、更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商丘市是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地区规划确定的“两横两纵”经济带中沿陇海、沿京九经济带的交汇城市,是中原经济区东向对接沿海发达地区的“桥头堡”,在承接产业转移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近年来,商丘市大力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抢抓产业转移机遇,加强产业集聚区等承接载体建设,突出主导产业培育,先后引进了一大批知名企业,已成为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沿和优势地区。但同时也存在承接模式有待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有待完善、要素支撑有待强化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支持商丘市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承接产业转移的新模式,为中原经济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提供示范;有利于以承接促转型,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中原经济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累经验;有利于以开放促发展,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为传统农区“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探索路子;有利于提升商丘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化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深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以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为目标,着力突出承接重点,着力完善承接载体,着力提升承接质量,着力优化承接环境,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以承接促发展、促转型,推动传统农业大市向新兴经济强市转变,努力把商丘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核心区生产基地、中原经济区新兴工业基地、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枢纽、豫鲁苏皖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产业为基,带动全局。把承接产业转移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相结合,在承接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构建优势突出、结构优化、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发挥新型工业化在“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集聚为要,完善载体。把承接产业转移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相结合,加强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培育特色集群,构建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功能完善、集约高效的承接载体体系。

  ———就业为本,产城互动。把承接产业转移与促进人口有序转移相结合,通过产业集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城镇功能提升承接产业能力,实现城镇与产业良性互动,带动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

  ———民生为重,和谐发展。把承接产业转移与保障改善民生相结合,以承接促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承接产业转移带来的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繁荣稳定。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经济总量大幅增加,基础设施、市场体系、体制机制等与沿海发达地区全面对接,实际利用外来资金规模快速增长;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城镇化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更加良好,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对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加突出。

  到2020年,经济总量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对外开放高地基本形成,实际利用外来资金位居全省前列,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和谐,对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承接载体建设,构建特色主导、集群承接新格局。坚持特色主导、龙头带动、集群发展、集约高效,把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促进要素集聚、优化配置,突出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做大做强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改造提升化工、有色等资源型产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建设全国重要的制冷产业基地和中原经济区重要的新型化工基地、铝精深加工基地、纺织服装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冷链物流产业基地。

  1.加快商丘新区建设。按照三次产业复合、经济生态人居复合的要求,加强商丘经济开发区、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等功能区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把商丘新区打造成为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现代化复合型新区、承接产业转移核心区、现代石化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重点承接发展以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为主的新材料产业,以新型环保成套装备、高压电网监测设备及新型锂离子电池为主的新兴装备制造业,以仓储、配送、冷链物流为主的现代物流业,推进中石油商丘千万吨炼油厂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商丘经济开发区申建国家级开发区。

  2.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发挥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主平台作用,按照“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有序转移)、产城互动的要求,促进城镇与产业集聚区良性互动。优化分工,错位发展,大力引进龙头型、基地型企业,培育主导产业,吸引配套企业和关联企业集群发展,促进主导产业链纵向延伸和横向配套,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梁园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铝精深加工和医药产业。睢阳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纺织服装和化工产业。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铝精深加工、煤化工和装备制造业。民权县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制冷和食品加工业,建设中原冷谷。夏邑县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纺织服装和农副产品加工业。虞城县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纺织服装和电子五金产业。柘城县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超硬材料和医药产业。睢县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纸及纸制品、服装加工业。宁陵县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家居用品制造和农资化工业。支持柘城等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设立高新技术开发区。

  3.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完善城区经济发展载体,突出商务商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打造服务业招商引资承接载体。商丘市商务中心区重点加快商务写字楼、星级酒店、科技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青少年文化宫等项目建设,吸引企业总部入驻,大力发展金融、研发、创意、高端商贸等产业,建设区域性高端服务业集聚中心。永城市、夏邑县、睢县等县(市)商务中心区重点集聚金融、商务、物流、中介服务等服务业,完善商贸、休闲、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县域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梁园区重点依托火车站周边区域和道北旧城区,规划建设以商贸流通业为主的特色商业区。睢阳区重点依托归德古城,规划建设以文化休闲旅游为主的特色商业区。民权县重点打造葡萄酒风情街,规划建设以休闲娱乐为主的特色商业区。虞城县、宁陵县、柘城县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进一步挖掘内涵、突出特色,吸引服务业集聚发展,规划建设特色商业区。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产城互动、人口集聚新格局。按照“一核两翼组团发展、四位一体统筹推进”的城镇化格局,突出中心城区和商虞一体化的核心作用,做强永城市和民权县东西两翼,加快虞城县、宁陵县、民权县、柘城县四个城市组团发展,统筹推进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四级城镇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城镇承接产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的能力。

  1.推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优化城市布局,加强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古城开发,加快商丘新区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向东发展,2020年人口规模达到200万人以上。加快建设虞城县、宁陵县、民权县、柘城县“四大组团”,虞城县重点实施“西向发展”,推进商虞一体化进程,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城镇建设等方面与商丘新区加强衔接,城区人口规模2020年达到30万人以上;宁陵县重点实施“北移东扩”,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城区、产业集聚区建设,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达到30万以上;民权县重点实施“东拓南扩”,加快东区开发和产业集聚区、郑徐客运专线高铁车站建设,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达到50万人左右;柘城县重点实施“重心北移、两翼展开”,加快长江新城、容湖生态公园、千树园开发建设,建设生态园林城市,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达到30万以上。完善中心城区与组团之间的交通网络,加快绕城高速公路和快速通道建设,力争半小时内中心城区通达各个组团。推动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加强供排水、供热、供气、垃圾污水处理、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向城市组团延伸。

  2.加快永城市、夏邑县、睢县城区发展。永城市重点加快旧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达到50万以上,成为与商丘中心城市分工协作、相互支撑和具有区域性影响力的大城市。夏邑县围绕“长寿之乡”、“孔子祖籍”等特色资源,突出“人文、生态、和谐、宜居”理念,提升城市品位,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达到30万以上。睢县围绕“中原水城”发展定位,实施“南改北拓”,改造湖泊生态景观,修复人文景点,发展生态绿色经济,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达到30万以上。

  3.加快小城镇建设。选择具有一定产业和人口规模、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建设30个以上中心镇。突出乡镇特色,培育一批区位交通型、资源型、工业型、商贸型、旅游型特色中心镇。加强中心镇区与专业园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衔接,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民就近就业转移。

  4.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转变农民生活方式、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布局集中、要素集聚、功能集合、资源集约”的原则,坚持规划引领,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完善村镇体系规划,高标准编制社区规划,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三规合一”,加快产业集聚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特色乡村、有条件的行政村等区域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率先实施100个试点项目,推进新型农村社区水、路、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创新社区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

  (三)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构建优质高效、促进承接新格局。积极承接农业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龙头企业,推进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大力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建设一批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统筹推进水、电、路、气、林等生产设施和平原村庄规划布局,集中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大中型灌区配套和节水改造、农村土地整治、农业气象自动化监测、田间电网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到2020年,建成“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800万亩,粮食生产能力提高到72.5亿公斤以上。

  2.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和现代畜牧业,重点培育柘城三樱椒、虞城优质苹果、宁陵无公害酥梨以及豫东花卉等一批特色高效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一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坚持基地支持、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吸引国内外龙头企业在商丘市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和区域性总部,促进中小企业依托龙头企业集聚,重点培育面品、肉品、乳品、果蔬、油脂、饮品、花卉(苗木)、林产品、纺织、水产品等“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到2020年,形成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集群10个、100亿元以上的集群5个。

  3.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主导、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联动发展等新型组织模式,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大力实施粮食丰产工程,积极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农技推广、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秋粮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市场信息监测预警等应用系统,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豫鲁苏皖人工影响天气跨区作业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提升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的辐射带动能力,建设一批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一批城乡集贸市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公共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4.积极引导境内外资金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从农产品加工领域向农业综合开发领域延伸,从农业领域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延伸。建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重点引进农副产品深加工、畜牧养殖、花卉苗木繁育等基地型项目。鼓励境内外投资者采取多种方式建设现代农业项目、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引进现代农业先进技术,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

  (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节约集约、绿色承接新格局。把承接产业转移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相结合,严把承接产业转移准入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1.加强生态建设。加强防护林建设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农田林网、防沙治沙、廊道绿化、城市防护林、村镇绿化等工程。加强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申甘林带、湿地资源等保护。加强生态水网建设,新建潘口、日月湖水库,加强引黄调蓄、水库清淤扩容、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增强蓄水和防汛抗旱能力。加强城市河湖水系环境综合整治,搞好沿河沿湖景观绿化,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快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增加引黄用水规模。

  2.严格项目准入。把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产业承接和布局的重要依据。按照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承接项目备案或核准严格执行有关能耗、物耗、水耗、环保、土地等标准,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要求。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定,统筹推动同类和关联项目按照主导产业集中布局原则建设,严格限制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在产业集聚区外分散布局。

  3.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合理确定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完善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关闭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和生产线。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所有产业集聚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行环境容量预算制度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产业转移过程中环境的监测,加大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和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力度,强化核辐射、电磁辐射环境监管。

  4.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耗,组织实施工业节能综合改造、建筑节能、低碳交通、公共机构节能、重大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节能服务体系建设、节能能力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重点打造有色、煤炭、化工、农业和再生资源等领域循环产业链,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镇、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开展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垃圾处理装备生产等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支持商丘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大重点行业节水技改力度,积极完善节水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制度,加快中水回用,创建节水型城市,建设节水型社会。

  (五)加强区域合作,构建互利共赢、开放承接新格局。创新承接思路,拓宽承接领域,深化与沿海地区、周边地区、省内其他城市以及其他经济联系紧密地区的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1.完善开放平台。依托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机构,加强与连云港、青岛等沿海港口的合作,推动公路、铁路、航空、海运多式联运发展,完善快速大通关机制,打造内陆“无水港”。支持商丘市建设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IT(电子信息)产业园,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

  2.创新合作机制。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在产业转移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企业通过战略投资、技术引进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加强与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园区、战略投资者的合作,探索以委托管理、联合开发、投资合作等方式共建产业园区。创新“飞地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利益分享机制,由合作方协商议定合作方式,明确各自责任、义务和经营期限,探索在数据统计、税收分成等方面建立共享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3.加强交流对接。加强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等沿海发达地区的合作,强化承接产业和项目配套服务,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形成与沿海地区优势互补、互动发展的格局。深化与陇海兰新、淮海经济协作区等区域的合作,加强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物流、旅游、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领域合作,推动科技要素、人力资源、市场、政府服务等对接,建设一体化区域市场。推动与中原经济区其他城市互动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对接,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格局,促进中原经济区协调发展。

  四、支撑保障

  (一)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增创区位交通新优势。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地方铁路、民航、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外开放力度,促进多元化投资,加快构建铁路、高速公路、航空港、内河航运四位一体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强化承接产业转移的交通区位支撑。

  1.加快铁路建设。加快商丘客运枢纽站建设,结合郑徐、商杭客运专线建设,加快中心火车站和南北站房建设,建设火车站北广场。加快商丘货运枢纽站建设,建设陇海铁路与京九铁路西北连接线,实施陇海铁路客货分流,扩大商丘北站编组规模。开工建设邢商永地方准轨铁路。推进商周铁路前期工作。

  2.完善公路网络。加快连霍高速商丘段拓宽改造、济祁高速永城段、商登高速商丘段等项目建设。推进濮阳到阳新高速公路商丘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实施310、105国道以及210、211、324、325等省道改造。加快公路客运、货运场站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加快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步伐,实现农村公路网络化。

  3.发展航空和内河航运。按照4D支线民航机场标准,加快商丘机场建设,基本建成商丘航空港。加快沱浍河航运开发一期工程建设,推进二期工程前期工作。

  (二)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创人力资源新优势。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按照重点承接的产业发展方向,引导学校合理调整专业,加强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1.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整优化城乡中小学校布局。支持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校企合作和办学模式改革,支持建设一批省级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

  2.加强技能培训。结合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针对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需求,引导培训机构与用工企业对接,实行订单式专业化技能培训。加大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再就业等各类培训补贴资金倾斜力度,增强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依托睢县富士康实训基地,建设示范性国家级高级技能培训基地、省级示范性就业训练中心和区域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和农村科技服务人才。

  3.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为高层次人才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加大博士、博士后等人才引进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研发基地,出站博士后留商丘市及所辖县(市、区)工作的,可享受副县级待遇,不受编制限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协调沟通机制,定期发布产业集聚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三)强化社会服务,增创发展环境新优势。坚持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1.推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做好大运河的保护、申遗工作,提高商文化、火文化、根文化、汉梁文化的影响力;以归德古城、芒砀山等六大专业文化园区建设为重点,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办好“中国·商丘国际华商节”。采用出让开发权、许可权、冠名权、商标权等方式开展无形资源融资,鼓励境内外机构投资文化产业。加强与境内外旅游企业的合资合作,组建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吸引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卫生监督、农村急救、疾病预防控制等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实现居民健康“一卡通”。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慢性病、精神疾病、职业病和地方病防治服务网络。强化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2.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坚持就业优先原则,重点扶持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支持全民创业,以创业促就业。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妇女儿童事业、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帮助困难群众以较低成本改善住房条件。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政策环境,对有关政策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利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及时修改、废止或撤销。优化政务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建立完善公共信息、公共试验、公共检测、技术创新等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技术评估、检测认证、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中介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把以政招商和以商招商相结合,“请进来”招商与“走出去”招商相结合,大活动招商与经常性招商相结合,传统优势招商与创新优势招商相结合,提高招商活动实效。完善重点客商跟踪制度,跟踪落实已签约项目,密切与已落地企业的联系,推动在更大规模和更广范围开展战略合作,放大二次招商效应。

  (四)深化改革创新,增创要素保障新优势。把加强改革创新作为增强要素保障能力的根本之策,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突破资金、土地等要素瓶颈制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增强承接产业转移保障能力。

  1.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吸引境内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和各种基金、金融中介组织等在商丘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对分支机构业务授权给予适当倾斜。适当放宽商丘市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个人业务审批权限。鼓励商丘市商业银行、华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引进合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实力。积极引进境内外商业银行在商丘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和农村农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整合各类资产,扩充资本金,做强做实政府投融资平台。加强与保险机构总部对接沟通,积极引进保险资金用于地方经济发展。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增资扩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利用银行间市场,扩大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融资工具。探索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的“公商协同、以商补公”长效机制,运用PPP(公私合作关系)、BOT(建设—经营—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BT(建设—移交)等模式,引进境内外资本参与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城乡公共交通、生态环保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综合运用捆绑开发、设立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债务重组、项目代建、融资租赁等模式,扩大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融资规模。

  2.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农村土地整治机制,吸引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土地整治,扩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社区全部纳入综合整治试点范围。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拆旧城区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试点。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用地比例,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产业集聚区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建立低效用地项目退出机制。对主导产业高度集聚、发展速度较快的产业集聚区,给予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计划由省统一配置。

  3.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完善科技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骨干企业等在商丘市设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等创新载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条延伸,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围绕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建设共性技术研发、中试基地及公共技术平台。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转移中心、专利孵化园区。推进关键技术自主创新,重点在制冷、煤化工、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积极培育更多的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在商丘市设立的国家级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给予适当奖励,对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公共科研开发推广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补助。对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转移给予一定补贴。

  4.强化能源供应保障。巩固扩大商丘市永夏煤田煤炭生产规模,加快柘城煤田勘探开发步伐,规划建设豫东煤炭储运基地。加快商丘市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电网升级改造,建设现代化坚强智能电网。加快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豫东支线项目建设,建设管网、气站等配套工程。积极发展太阳能、生物柴油等新能源。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丘市要建立健全方案实施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高规格的实施机构,研究决定重大事项,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二)加强政策支持。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对商丘市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给予引导和扶持,进一步细化支持政策,支持商丘市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省财政加大对商丘市的转移支付力度,帮助商丘市财政提高基本保障能力。对省确定的商丘市成长型中小企业、新区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重点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加大支持力度。

  (三)实施项目带动。以项目建设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强项目谋划储备,谋划储备一批前景广阔、对区域发展大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储备库。完善协调推进项目的体制机制,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四)完善体制机制。建立承接产业转移、考核、奖惩机制,将承接产业转移目标纳入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省市联合推进机制,建立产业转移项目前期接洽、协调推进、投产运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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