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3〕1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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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3〕13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2月2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豫政办〔2013〕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2013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24日

  河南省2013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企业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为核心,以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效益为立足点,坚持发挥政策外力与激发企业活力相结合、壮大龙头企业与培育中小微企业相统一,突出百强和百高企业培育,突出“三项对接”(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用工对接),突出惠企政策落实,着力拓市场、破瓶颈、解难题,着力推动企业平稳运行、创新发展、管理提升、做大做强,营造务实、诚信、高效的企业发展环境,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企业规模扩大、效益提升。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超过1.9万家,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超过4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占全国比重进一步提升,高成长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60%以上,精深加工和终端产品比重不断提高。单位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约束性指标。

  企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国企改革和战略重组步伐加快,中小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以上,新增市场主体20万家以上。认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70家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

  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涉企审批事项继续精简,服务窗口建设取得新进展,企业反映问题限时办结率达9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完善三级重点企业服务机制。省政府主管部门抓好百强和百高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省辖市、县(市、区)各确定一批重点服务企业,整合政策、要素资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行业或区域龙头企业。完善大企业服务直通车、企业服务热线下基层等制度,落实领导分包、首席服务员、现场办公、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等措施。定期召开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针对重点企业反映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解决。二是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涉企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中的作用,完善工作流程,充实服务内容,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强化河南企业服务网建设,完善企业问题受理、政策信息发布、产销对接平台等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综合性、一体化服务。开通“河南企业服务”政务微博平台,及时传达政策信息,搜集企业意见建议。三是完善企业权益保护和问题受理机制。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企业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畅通企业投诉维权渠道,严厉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建立完善企业问题台账,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跟踪问效等制度,将企业对问题办理的满意度评价纳入考核内容。四是完善政策导向和发布机制。落实中央和我省已出台的稳增长的财政、金融、科技、税收等政策,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赴发达地区开展涉企政策调研,结合我省企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平台发布、免费发放涉企政策汇编、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等方式,使更多的企业熟悉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二)创新要素保障机制,确保企业生产要素需求。一是搞好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深度整合,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任务,提高省内电煤供给能力;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煤电保障协调机制,引导煤电企业签订中长期电煤购销协议,并做好监管落实工作。实行节能发电调度,加强电力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全面组织开展迎峰度夏(冬)电力供应工作,全力保障企业特别是有订单、有竞争力的重点企业用电需求。密切跟踪成品油市场变化,组织相关企业通过提高产量、增加储存、调整资源结构、加强资源调运等措施,保障用油高峰期市场供应。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确保居民生活、公共设施、重点企业等用气需求。完善铁路运输协商工作机制,着重解决重点物资运输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重点企业产品和原料运力需求。二是完善企业用地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挥规划对企业布局选址的调控和引导作用,统筹安排使用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推行建设用地网上审批,严格执行限时审查制度,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重点项目实行单独组卷,及时协调处理用地难题,全力做好企业发展用地保障工作。三是创新环境要素保障机制。优化配置环境要素,对各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精细化管理、预算管理,促使各地有效利用环境容量,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增强企业节约公共资源意识,提高工艺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简化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总量核定、环评审批等中间环节,提高效率。

  (三)强化产销对接,扩大我省工业产品销售。一是建立上下游企业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产销对接鼓励政策,以钢铁、有色、煤炭、光伏、工程机械、汽车、电子信息等行业为重点,鼓励省内上下游生产企业和项目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促进省内企业协同合作、互采互用。组建涵盖上下游企业的产业联盟,开展技术对接、产品对接和信息交流活动,促进上下游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依托河南企业服务网,搭建产销对接服务平台,鼓励营销联盟、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搭建产品展销展示、对接交流平台,推动产销对接常态化。二是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开展“豫货网上行”活动,实施覆盖十家电子商务平台、百家网上商城(豫货网店)、千家工业企业的“十百千”系列促销工程,加快培育网络消费市场。三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组织开展“豫企名品全国行”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国家级或区域性的专业展览、展销活动,提高优势产品省外市场占有率。落实企业扩大外贸进出口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帮助出口企业协调解决信贷、退税、产品配额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立境外营销中心,参加商务部境外品牌贸易中心展示活动,大力开拓自由贸易区市场。四是营造企业开拓市场的有利环境。筛选确定市场好、有效益的畅销产品,分行业认定优质优价产品并列入《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加强资金、用工等要素保障,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节能惠民工程、农机补贴等政策杠杆作用,促进我省生产的家电、新能源汽车、农机、电子信息产品消费,支持企业举办各种促销活动。积极推进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加大侵权假冒打击力度,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四)强化银企对接,缓解融资瓶颈。一是完善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分级建立政府、企业(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三方协调联动机制,分领域、分行业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加快建成省融资对接信息系统平台,提高对接效率。积极引进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帮助骨干企业制定综合性融资方案,协调完善项目融资条件。开展不同形式的融资培训活动,提升企业统筹运用各种融资工具的能力。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资金投放。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把握中原经济区发展契机,落实已有融资支持政策和进一步向总部争取资金支持,扩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三是加强对困难企业的融资支持。对基本条件、信用记录良好但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协调金融机构以订单融资、存货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展期等多种方式给予融资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在企业并购重组、技术改造、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必要授信支持。四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逐步由单纯的融资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努力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当年贷款平均增速。协调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入挖潜,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及采取“区域集优”模式发行集合票据。继续实施“小巨人”信贷培育计划,持续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增强融资增长保障能力。五是扶持企业多渠道融资。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设立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帮助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扩大上市后备企业规模,支持企业在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市场以增发股份、发行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六是完善支持企业融资激励政策。落实企业发债、上市奖励政策。推动各地安排并科学运用企业信贷周转资金、担保风险补偿资金,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扩大企业融资规模。

  (五)强化用工对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一是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技能人才联合培养,鼓励院校与企业以“订单式”、“冠名班”等形式开展合作培养,共建实习基地和实训基地。积极推进企业实训基地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示范基地。依法减免实习基地、实训基地、工厂的相关税费,对校企合作开展好的院校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强化就业服务,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帮其尽快实现就业。二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适应企业用工需求,坚持“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相结合,为重点企业、当地支柱产业和大中型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发挥职业技能培训“蓄水池”作用。密切关注农民工回流情况,落实优惠政策,强化专项技能培训,组织返乡农民工与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岗位对接、专业对接,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重点做好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培训后就业创业稳定率。三是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企业等各种培训力量,采取校企合作、委托培养、业务研修等方式,培养1万名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带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兼职、短期聘用、定期支援、讲学、咨询、参加课题组等方式,鼓励国内、国际的高层次人才来豫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通过开展EMBA(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等形式,提升企业家素质。

  (六)加快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强化转型升级项目服务。强力推进50个具有全局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年度行动计划确定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建设,优先纳入省、省辖市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继续实行集中办公、重点难题集中会诊和联审联批,强化审批衔接,优化审批程序,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融资、土地、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政策资金争取等方面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二是实施技改提升工程。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111号)精神,省级重点抓好300个左右的技改项目。综合运用结构性减税、差别化信贷、贴息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工艺改造。三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工程,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集中攻关一批关键公共技术,重点实施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究、新型电池及材料研发等重大科技专项,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提供科技支撑。以优势骨干企业为核心,集聚相关企业、大学及科研机构协同创新,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继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落实各项税收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四是加快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继续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备案试点工作,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标杆典型培育和示范带动,引导企业开展“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活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先进标准。在电子信息、冷链食品、汽车零部件等行业筹建一批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提升质量竞争力。大力实施品牌带动工程,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2013年力争培育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10家、河南省名牌产品200个,新增一批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五是引导企业改革创新、整合重组。支持企业加快内部改革,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模式创新,最大限度激发发展活力。利用市场倒逼机制,支持骨干企业调整发展战略,加快由单一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综合型企业转型。引导传统产业骨干企业整合上游原材料采购、零部件供应和下游市场销售与物流保障等环节,完善产业链条,分散市场风险,力争在钢铁、建材、有色、光伏行业兼并重组上实现大的突破。加强企业兼并重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积极帮助企业确定重组与发展战略、路径,办理相关手续,推动兼并重组顺利实施。

  (七)强化中小微企业服务,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抓好政策落实。建立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评价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81号)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实施中小微企业扶优助长培育工程。从全省筛选100家重点中型企业为“百家成长企业”,由省重点扶持,促其成长壮大;筛选1000家小微企业为“千家培育企业”,由各省辖市、县(市、区)采取措施重点培育,促其加快发展;按照“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思想,每年重点支持建设30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带动新创办10000家企业。三是加强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开展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组织实施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基本完成省级服务平台的系统集成和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省级服务平台与16个综合窗口平台、10个产业窗口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统筹,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八)强化治乱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完善企业减负日常工作机制,继续清理涉企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除国家和省按规定程序审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其他一律禁止收取。严厉查处“四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推进省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和市、县两级行政中心规范运行,切实简化报批、审批手续,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核和备案权限,大力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依法开展涉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工作。三是强化外来客商权益保护。建好招商引资信息处理和受理服务中心、联审联批和代理服务中心、投诉权益保护中心,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切实维护外来投资客商合法权益,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四是优化企业周边环境。注意发现和解决影响企业稳定、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类治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企业和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具体牵头、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抓好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惠企政策落实,不断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要加强对企业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政府、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多层次、多渠道地为企业提供行业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量化考核。完善企业服务督导考核机制,各级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开展督导活动,针对工作推动、政策落实以及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企业需求,解决企业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建立企业服务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问题处理和解决情况,对久拖不决的问题挂牌督办。继续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服务企业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完善企业服务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把企业满意度评价及投诉率、经济运行指标、企业问题办理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由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对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省政府名义予以表彰。

  (三)加强宣传交流,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对企业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中央和我省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服务企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企业成长、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定期组织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开展企业服务工作交流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企业服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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