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3〕4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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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3〕48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6月0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
商业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3〕4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河南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8日

  2013年河南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

  建 设 方 案

  为推动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以下简称“两区”)加快发展,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增强城市发展实力和支撑服务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两区”作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提振城区经济、增创发展新优势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加快规划编制论证评审,推进招商引资,着力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和楼宇经济发展,强化特色商业街培育和新型专业市场建设,实施精品“两区”创建工程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统计考核体系,推动“两区”尽快出形象、出规模、见成效。

  (二)主要目标。力争2013年全省“两区”完成年度投资700亿元以上,实现营业收入150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80万人,逐步培育一批产业高集聚、产出高效益、功能高复合、空间高密度、就业高容量的服务业集群。

  ———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在保证“三规合一”(“两区”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衔接一致)和规划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全省“两区”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论证评审工作。

  ———产业集聚水平逐步提升。推动新建项目和企业(机构)集中布局,力争形成5个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两区”。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基本实现近期建设区域主干路网和供电、给排水等主要市政配套设施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两区”规划体系。强化协调服务,严格论证评审,提升规划质量,年底前全面完成“两区”规划的编制论证评审工作。

  1.发展规划。省、市、县三级联动,在保证选址符合“三规合一”、功能定位切合实际、产业发展方向合理明晰、开发建设与区域环境统筹协调的基础上,统筹区域内“两区”功能定位、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向,错位发展,避免同质竞争,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力争上半年全面完成“两区”发展规划编制论证评审工作。

  2.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两区”发展规划和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在空间上与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重大规划精准衔接,加快“两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出台“两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大纲和评审办法,年底前全面完成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论证评审工作。

  (二)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两区”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平台作用,加大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服务业企业和知名商业地产商的定向招商力度,招大引强选优,以招商引资带动“两区”快速发展。

  1.开展专题招商活动。立足一次开发成本与长期整体收益平衡、单个项目与总体功能格局平衡、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平衡,超前谋划、筛选储备一批“两区”重大招商项目。第三季度举办全省“两区”专题招商活动,搭建招商推介平台,争取签约、落地一批重大项目。

  2.务求招商实效。各省辖市要制定实施“两区”招商引资方案,制定招商引资目录,围绕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大力开展中介招商、以商招商、定向招商。将投资亿元以上招商和在谈项目纳入省重大招商项目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班子和责任人,采取“一对一”方式加强对接推介,提高项目履约率。引导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强化整体规划、整体招商和整体开发,加大对香港瑞安集团、中投发展公司、深圳世联公司等国内知名商业地产公司的定向招商力度,吸引其参与“两区”规划编制和建设运营,力争每个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新引进1个知名商业地产企业或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三)实施精品“两区”创建工程。因地制宜,准确定位,突出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在资源发掘、建筑风格、品牌集聚、业态提升等方面打造亮点、寻求突破,重点培育一批业态先进、个性鲜明、集聚效应显著、支撑服务作用突出的精品“两区”。

  1.商务中心区。把省辖市商务中心区作为城市新区建设的率先启动区和优先发展区加快推进,着力引导金融、管理咨询、中介服务等商务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区域内企业总部集中布局。引导县(市)结合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尽快形成与特色主导产业相配套、专业服务突出的商务中心区,在完善提升商贸功能的同时,逐步强化专业商务功能。全力推进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建设,加大对金融机构、知名企业区域总部或功能性中心的引进力度,促进集中布局,推动金融机构、金融后台服务、证券期货、资产管理、金融租赁集聚发展,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超200亿元。

  2.特色商业区。重点支持10个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地域文化、休闲旅游及特色产业等优势,高水平搞好规划,高标准招商引资,高起点建设运营,努力打造精品。商贸型商业街区,重点推动商业商贸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和特色商业街培育,突出空间利用立体化、经营业态多样化、店铺商品品牌化,加快业态、品牌集聚,完善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体验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一批风格鲜明、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拉动消费能力强的特色商业街(区)。文化旅游型商业街区,重点推动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市、区),从格调品位、建筑风格、生态景观、休闲体验等多角度突出魅力特色和文化内涵,努力打造全国知名的文化旅游商业区。专业市场型商业街区,重点推动一批具有特色商贸优势的县(市、区)改造提升市场业态,沿产业链双向拓展交易范围,创新交易方式,扩大辐射范围,带动物流、金融、研发设计等产业集聚发展。

  (四)加快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两区”道路、市政管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新建项目和企业(机构)集中布局,力争全省“两区”建成或完成改造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

  1.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按照建设与配套同步、入驻与服务同步的原则,推动各地制订“两区”近期开发区域内村庄迁并和交通、热力、电力、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力争全省“两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200亿元,启动200个村庄搬迁工程,建成或改造园区道路300公里、供水管网400公里,近期开发区域市政主要管网实现基本覆盖,为项目入驻和人口集聚创造条件。

  2.产业项目建设工程。按照“规划预定功能、功能引导项目、项目集聚产业”的路径,结合城市商业布局优化调整,强化项目准入、要素配置、评价考核,推动符合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建项目和商业拆迁项目在“两区”集中布局。优先办理“两区”重点项目的备案、规划、土地、环保手续,对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服务范围,优先配置土地和环境容量指标,在省服务业、金融业、旅游业、文化产业、动漫产业等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力争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00个,完成年度投资500亿元。

  (五)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和楼宇经济发展。出台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有条件的市辖区和人口20万以上县(市)制订实施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和楼宇经济发展的具体财税、土地政策和推进工作方案。推动各地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在城市核心区或城市新区均衡布局城市综合体项目,合理确定商业、办公、展览、酒店、文娱、公寓等业态比例和功能组合,科学安排开发节奏,力争开工建设30个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推动各省辖市完善楼宇配套设施,提升物业管理、工商税务等精细化服务水平,重点发展金融、商贸、信息、总部等特色服务楼宇,形成楼宇间和楼宇内有机结合的产业集合和产业链条,打造一批税收超百万元的高品质商务楼宇。

  (六)强化要素保障。围绕破解资金、土地、人才瓶颈制约,加快投融资、土地收储、人力资源三大平台建设,不断增强要素集聚能力,保障“两区”持续快速发展。

  1.强化资金保障。分区域、分行业组织“两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表外业务,积极提供“信贷 租赁”、“信贷 债券”、“信贷 基金”等结构性融资服务。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和推广企业(项目)融资新模式,推动通过贷款、信托、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发债、上市等融资方式和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等项目建设方式,多渠道筹措“两区”建设资金。支持各省辖市、县(市、区)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提升资本运作、资本经营水平,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2.强化土地保障。支持开发存量土地,鼓励各级政府将实施城镇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两区”开发。充分发挥土地收储平台作用,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引导各地探索通过限期开发、协议收购等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使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招商项目用地。支持各地制定“两区”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和投入产出率等方面的标准或准入门槛,建全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投资强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围绕金融、研发设计、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功能,以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实用人才为重点,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力争为“两区”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加强对“两区”人力资源需求的动态监测,定期发布“两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组织“两区”专场人才招聘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亟需紧缺人才。继续组织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与“两区”建设发展紧密相关的专题培训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制定“两区”建设发展具体工作计划,细化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各省辖市要加强对区域内“两区”功能定位、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统筹协调,明确牵头单位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定期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省“两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按季度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两区”规划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要针对“两区”龙头企业引进、人才引聚培育、融资能力提升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新发展经验。

  (二)健全统计考核体系。加强“两区”统计基础工作,配备相应统计人员,上半年完成“两区”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统计监测方案制定工作,尽快完成“两区”2012年监测和调查工作,并及时公布“两区”季度统计监测数据。与中心城市组团、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的综合考核和竞赛晋级办法相协调,制定全省“两区”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对全省“两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综合排名前10位的“两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与服务业领域专项支持资金安排等挂钩。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建立考核机制,将“两区”建设发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将各部门服务“两区”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三)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理顺“两区”与所在行政区域的管理关系,支持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组建精简、统一、高效的工作团队,成立“两区”管委会,专门负责推进“两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建立健全“两区”空间开发、项目建设、主体引进的决策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严格规划实施。

  (四)落实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加快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2〕97号)。省“两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省辖市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支持“两区”发展的财税、土地、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附件:2013年“两区”重点工作分工

  附件

  2013年“两区”重点工作分工

序号

专项工作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完善“两区”规划体系

1

上半年全面完成

“两区”规划编制

论证评审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

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
设厅、环保厅、商务厅、文
化厅、旅游局、文物局

2

年底前全面完成空间规
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
制论证评审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国土

资源厅、环保厅、

商务厅、文化厅、
旅游局、文物局

全面推进招商引资

1

谋划筛选一批“两区”
重大招商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
(市)政府

2

举办全省“两区”

专题招商活动

省发展改革委、

商务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
(市)政府

3

制定实施“两区”

招商引资方案

各省辖市、省直管
试点县(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实施精品“两区”

创建工程

1

建设郑东新区

中央商务区

郑州市政府

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
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
建设厅、环保厅、商务厅

2

创建精品商务中心区

各省辖市、省直管
试点县(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环保厅、商务厅

3

创建精品商业街区

各省辖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环保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文物局

加快基础设施和

产业项目建设

1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和各省辖市政府

2

产业项目建设工程

省发展改革委

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商务厅、

文化厅、旅游局和

各省辖市政府

城市综合体建设和

楼宇经济发展

1

出台加快城市综合体建
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2

制订实施加快城市综合
体建设和楼宇经济发展
的具体财税、土地政策
和推进工作方案

各省辖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

国土资源厅、地税局

3

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和
楼宇经济发展

各省辖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
设厅、商务厅

强化要素保障

1

投融资平台建设

省政府金融办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各
省辖市政府

2

土地收储平台建设

省国土资源厅

各省辖市政府

3

人力资源平台建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

各省辖市政府

健全统计考核体系

1

建立“两区”统计

指标体系,制定实施

统计监测方案

省统计局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
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商务厅

2

制定“两区”发展考核
评价办法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财政厅、国土资
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
保厅、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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