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3〕8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3年河南省承接纺织服装鞋帽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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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3年河南省承接纺织服装鞋帽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3〕84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9月2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2013年河南省承接纺织服装鞋帽
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3〕8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2013年河南省承接纺织服装鞋帽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4日

  2013年河南省承接纺织服装鞋帽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方案

  (省商务厅 2013年8月21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开放招商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13〕29号),为切实做好我省纺织服装鞋帽产业招商工作,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政府定于2013年10月30日在郑州市举办河南省承接纺织服装鞋帽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抓住我国纺织服装鞋帽产业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战略机遇,重点承接化纤、印染、棉纺、织造及非织造布等生产企业和国内知名运动服装、休闲服装企业产业转移,着力引进西装、西裤、衬衫、针织内衣裤、棉服、羽绒服、牛仔裤、风衣、夹克等个性化服装生产企业。以“合作、交流、发展、共赢”为主题,以纺织服装鞋帽项目推介、合作项目对接洽谈、实地参观考察为主要内容,努力促成一批合作项目,积极推动我省郑州等14个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周口制鞋产业基地和郑州特色纺织服装综合功能区建设,实现我省纺织服装鞋帽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总体安排

  活动名称:2013年河南省承接纺织服装鞋帽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

  举办时间:2013年10月30日。

  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河南省政府、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服装协会。

  承办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联、郑州市政府。

  协办单位:省纺织行业协会、省服装行业协会、省外河南商会等。

  会议规模:800人左右,其中客商代表500人、我省代表300人。

  三、活动安排

  10月30日:

  上午10时:举办2013年河南省承接纺织服装鞋帽产业转移对接会。

  上午11时:举办河南省纺织服装鞋帽产业推介会。

  中午12时:举行午餐交流会。

  下午:参会客商赴有关省辖市实地对接。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决定成立2013年河南省承接纺织服装鞋帽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建才(副省长)

  副组长:刘世伟(省政府副秘书长)

  焦锦淼(省商务厅厅长)

  成员:高章法(省商务厅副厅长)

  陈富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梁太祥(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 振(省工商联副主席)

  薛云伟(郑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国松(省服装行业协会会长)

  李书勤(省纺织行业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高章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项目准备

  坚持以项目为中心,将我省纺织服装鞋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前在网上发布,做好前期推介、对接工作,力争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六、职责分工

  (一)省商务厅:负责活动的整体筹备策划和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发布工作;各项活动组织策划、协调及场地安排;组织参会客商在我省的参观考察活动;邀请国内知名纺织服装鞋帽企业客商100人参加活动。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邀请国内500强或知名纺织服装鞋帽企业客商30人参加活动。

  (三)省财政厅:负责活动的财政经费预算审批及活动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省工商联:负责邀请国内知名纺织服装鞋帽商协会组团(30人)参加活动。

  (五)省纺织行业协会:负责邀请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作为主办单位,并邀请重要客商50人参加活动。

  (六)省服装行业协会:负责邀请中国服装协会作为主办单位,并邀请重要客商50人参加活动。

  (七)郑州市:配合省商务厅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及场地安排工作;做好参加活动客商在郑期间的住宿及交通保障工作;邀请国内知名纺织服装鞋帽企业客商80人参加活动。

  (八)其他省辖市:负责本市纺织服装鞋帽产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和活动期间项目对接、洽谈和邀商工作,并邀请知名纺织服装鞋帽企业代表参加活动,原则上每个省辖市邀请重要客商10人以上。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工作班子,由领导带队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闽东南等重点地区开展前期驻地招商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筹备,严密组织,根据工作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人,高标准完成签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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