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4〕1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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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4〕13号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1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表彰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
通  报

豫政办〔2014〕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和保障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为中心,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13〕5号)为主线,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社会化防控,持续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清剿火患”战役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大力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提升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洛阳、新乡、安阳、鹤壁、三门峡、周口、驻马店、济源8市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安全监管局、广电局、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13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最大限度地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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