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本批计划共安排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10个,2015年计划总投资1877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9500万元,市县投资3803万元,单位自筹5468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二、各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是本投资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对相关项目的投资安排、建设进度和质量、投资和项目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各地要加强统筹财力,优先安排并打足资金,确保已承诺的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不留缺口。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落实投资计划。四、请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切实做好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统计工作,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社会处)。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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