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批复》的通知

豫发改高技〔2016〕33 号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市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河南大学纳米杂化材料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 5 个项目的申请,并命名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为做好批复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要围绕产业特色和优势,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等瓶颈问题,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撑和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请按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07〕 第 52 号) 、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7〕第54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2455 号)等要求,抓紧推进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加强运行管理,着力提高研发和工程化试验能力,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协同创新,积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和评价体系,引导其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国家和地方产业创新平台的有机衔接,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切实发挥重要作用。三、请督促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加快形成一批研发设施,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突破一批关键工程技术,加快推进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四、请督促项目单位依托产业创新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培养引进一批战略科学家和学术带头人,打造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团队,使创新平台真正成为创新人才的集聚地和用武之地。五、请切实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和协调服务,健全管理制度,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相关配套条件,推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加快建设。六、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并于每季度初以书面形式上报上一季度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等内容,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运行绩效评价工作。联 系 人:王 飞 魏明旭联系电话:0371-69691302 69691322电子邮件:hngkj@126.com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 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批复
2016 年 1 月12 日关于2015 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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