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河南省就业创业扶贫“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厅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7月20日
河南省就业创业扶贫“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10号)有关要求,确保2019年底前,实现“应培训尽培训”“应就业尽就业”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现阶段我省就业创业扶贫工作实际,制定“百日攻坚”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电视电话会的决策部署,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全省就业创业扶贫攻坚硬战。 二、目标任务 自7月下旬至10月底,集中精力大干100天,加强组织领导,凝聚部门合力,进一步加大技能培训、就地就近就业、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自主创业及创业带贫等帮扶力度,确保2019年底前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应就业尽就业”,有培训愿望且符合受训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应培训尽培训”的两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 三、攻坚重点 以4个深度贫困县及其余10个未摘帽贫困县为主攻重点,聚焦未就业、未接受过培训贫困劳动力,采取省厅盯县、市局盯乡、县局为攻坚主体的方式实施。实行厅领导和相关处室承包责任制,确保14个贫困县如期脱贫(具体结对帮扶情况见附件1)。各省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主攻重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百日攻坚”主体,要尽锐出战,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按时完成。 四、阶段划分 (一)制作攻坚图表阶段(7月下旬到8月上旬)。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乡镇制作“百日攻坚作战图”(见附件2),明确标注各乡镇未培训和未就业人员花名册。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按照“作战图”确定目标任务,8月10日前,各省辖市将本市实施方案(含“作战图”)报省厅农民工工作处。 (二)集中攻坚阶段(8月中旬到10月中旬)。动员全省人社系统力量,全力投入到攻坚工作中。按照“六个一批”总体要求,为未就业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提高人岗匹配度,确保“应就业尽就业”。在尊重贫困劳动力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校地帮扶”“集中培训”“一对一培训”等活动,确保“应培训尽培训”。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中旬到10月底)。各省辖市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对所属县(市、区)、乡(镇)集中攻坚成效等情况开展自查,对照核实名单、逐项检查、逐一销号,确保“百日攻坚”成效。 五、攻坚措施 (一)单列攻坚名册。各地要把就业扶贫信息台账中未就业、未培训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双未”)单列出来,另行登记造册。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分乡镇对“双未”贫困劳动力逐一见面,详细了解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是否有培训愿望、是否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是否具备就业条件等信息。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贫困劳动力、有培训愿望及符合受训条件的未培训贫困劳动力实施“挂图作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各县(市、区)“双未”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动态监测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作各乡(镇)“双未”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动态监测图,对标对表作战,一盘棋做谋划,一幅图干到底,确保到10月底全省“双未”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应培训尽培训”“应就业尽就业”。 (二)优化技能扶贫措施。一是整合资源,开展“因人施训”。深度挖掘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成员单位培训潜力,整合培训资源,发挥硬仗指挥部牵头单位作用,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送培训下乡,送技能入户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围绕本地企业及市场用工信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新成长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确保未培训人员至少接受一次实用技术、就业技能、职业教育等培训。二是签订协议,开展“校地帮扶”。进一步深化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具有特色专业的技师院校,分别与全省53个贫困县签订技能培训帮扶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细化培训任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作为,组织本地区尚未接受过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参加帮扶院校的技能培训班,并及时支付培训补贴。对不能按时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贫困劳动力培训任务的技师院校,要提出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三年内不再给予省级项目建设支持。三是落实政策,开展“以工代训”。对已实现就业但未接受过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用人单位对接,引导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对已吸纳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开展“以工代训”,并按照政策落实好相关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贫困劳动力在工作岗位上提升就业技能,使其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提高就业稳定性。 (三)创新就业扶贫载体。一是持续做好创业带贫工作。各地要大力推动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培育一批助力脱贫攻坚创业项目,通过返乡创业、能人带贫,为当地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带贫效果好,帮扶增收成效显著的返乡创业企业,要给予扶持。二是深化“千企万岗进万家”行动。各级要加强与工商联协调,继续组织各类企业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动员有实力、有条件、有爱心的民营企业,采取“多企帮一村”“一企帮一村”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每个县都要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广泛收集企业岗位信息,及时发布用工需求,提升人岗匹配度。积极引导企业采取“公司 农户”、为居家灵活就业贫困人口提供加工原材料等方式,开发灵活就业岗位。三是加大就地就近就业帮扶力度。依托本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扶贫载体,大量吸收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达到一定比例的,各省辖市应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并按规定给予奖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统筹力度,综合运用相关部门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多渠道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对贫困劳动力实现兜底安置就业。四是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动员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输出。 (四)巩固攻坚成果。一是提高培训针对性。各地要以就业为导向,按需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定岗培训,将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未培训贫困劳动力全部纳入技能培训“百日攻坚”行动;要加强培训后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促进贫困劳动力尽快就业,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二是提高就业稳定性。各地要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开展跟踪服务,定期对就业稳定性差、就业技能低、创业能力弱和前期经大力帮扶后实现就业创业的贫困劳动力,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发现失业或返贫隐患,要及时介入给予帮助解决。要重点关注受经济波动影响的贫困劳动力,对有转岗需求的,要及时提供转岗培训、岗位信息,帮助转岗就业;对暂时失业的,要纳入属地管理,优先推荐岗位,促进尽快就业。三是维护合法权益。指导企业与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协议),鼓励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对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贫困劳动力,开辟仲裁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六、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厅有关领导同志每月要听取一次帮扶地区“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有结对帮扶任务的处室每月要到帮扶地区开展一次集中调研活动,对各地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要及时给予协调解决。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领导要重点关注技能培训、就业帮扶攻坚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督促具体责任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地要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照“作战图”,细化分解任务,厘清工作重点,逐户逐人实施就业帮扶,将帮扶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确保“应培训尽培训”“应就业尽就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大力宣传“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上报省厅在全省推广。要积极挖掘“幸福靠奋斗,劳动最光荣”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典型,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崇尚劳动、自强自立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百日攻坚”行动厅领导及相关处室对接贫困县分工 附件2:“百日攻坚”作战图样式
附件1
“百日攻坚”行动厅领导及相关处室 对接贫困县分工
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世伟作为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全省就业创业扶贫“百日攻坚”行动总指挥,总协调。厅级领导、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处室按照有关责任分工,指导、推动市县全面开展“百日攻坚”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厅级领导分工 李 甄 对接卢氏县;负责联系郑州市、三门峡市、平顶山市、漯河市; 杨 韫 对接嵩县;负责联系洛阳市、焦作市、驻马店、信阳市; 李海龙 对接淅川县;负责联系南阳市、许昌市、开封市、商丘市、周口市; 王曙辉 对接台前县、负责联系鹤壁市、濮阳市、安阳市、新乡市、济源市。 (二)责任处室分工 农民工工作处 卢氏县;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嵩 县; 规划财务处 淅川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 台前县; 职业能力建设处 鲁山县; 就业促进局 淮滨县;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汝阳县;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确山县;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 平舆县; 失业保险处 上蔡县; 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 桐柏县; 工伤保险处 南召县; 人才评价开发处 社旗县; 省社保中心 范 县。
附件2 “百日攻坚”作战图样式
**市就业创业扶贫“百日攻坚”作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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