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7年 第 27 号
为推动我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快环保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环保产业技术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现发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同时废止。
附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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