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焦政〔20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豫政〔2020〕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焦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做好本地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二)注重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安、卫生健康、医保、民政、房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三)落实普查经费。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化示范区管委会要将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纳入本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支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和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广泛宣传动员。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宣传、新闻等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委会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支持、配合各级普查工作机构,共同把人口普查工作做好。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严格质量控制。各县(市)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的意识,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查实情、报真数。要严格普查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制定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普查质量控制落实到普查的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三)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市、县(市)区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本次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采集数据。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附件:焦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2月20日
附 件
焦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民生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侯志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文忠 市统计局局长
王运洪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伊群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 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彦霞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韶伟 市房产管理中心副调研员
成 员: 闫春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东林 市委统战部调研员
原希龙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白战海 市教育局副局长
桑传法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研员
陈富山 市民政局副局长
闫荣涛 市司法局副局长
任立宏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申纪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新成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冯 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建阳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东兴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寇恒娟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怀森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 波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韩柳川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麻尚祥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张建伟 焦作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吴 帆 武警焦作支队政治工作处主任
郑红燕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寇恒娟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