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 2009年开展的企业服务年活动,对我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难题、促进全省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为进一步巩固企业服务年活动成果,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特制定企业服务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意识,把服务企业、推动发展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难,努力形成省、市、县三级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推动企业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和发展活力,为实现两大跨越、中原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思路 按照“坚持三保、突出转型、强化态势”的要求,围绕“保增长、调结构、拓市场、扩开放、促发展、提效能”,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战略重组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重点完善10项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质量,确保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2010年企业服务行动计划,促进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转型升级双千工程”有新进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新提高,企业规模和实力有新提升,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有新发展,“两转两提”有新成效。2010年,全省完成城镇工业投资80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3%以上;资产超千亿元企业达到3家。 四、工作措施 (一)以促转型为重点,健全完善政策导向机制。一是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发挥各级行业管理部门作用,落实我省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实施“转型升级双千工程”。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大力实施有色、钢铁、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工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快电动汽车、光伏、新型电池、绿色照明、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实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信息化提速工程,加快推进“两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产业集聚区为平台,以优势产业为依托,用好产业转移专项资金,大力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创建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提升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水平。严把准入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节能减排。二是发挥政策激励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及我省关于扶持和鼓励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继续贯彻执行2009年省直各部门围绕企业服务年推出的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财政投资结构,理顺财政投资资金管理体制,集中扶持高成长性项目,推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出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专项政策,加大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三是加大企业战略合作和重组政策支持力度。继续深化与央企和行业优势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快培育壮大百户转型升级企业。尽快出台要素优先配置、降低成本等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以资产、产业、技术和资源重组整合为主,重点推进省内煤炭化工、铝工业、钢铁、装备制造、食品工业等12个优势板块重组,加快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四是实施质量兴企工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强力推进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确保我省产品质量安全。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支持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制度,构建全省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制定河南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产品和企业给予重点培育和支持。启动省长质量奖争创、评选工作,引导、激励广大企业抓好质量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二)以保生产为重点,健全完善要素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体系和信息交流制度,完善运行监测网络平台,强化预测预警工作,及时提出即期调节政策措施。二是搞好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全省生产原煤稳定在2亿吨;引导煤炭产、运、需各方建立重点客户战略合作关系,签订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协调铁路部门增加陕煤、晋煤入豫量。加强电网薄弱环节建设,提高电网调配输送能力。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供需协调调度保障机制。对省内企业煤、电、油、运、气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引导重点工业企业抓好应急储备工作。三是切实保障工业企业和项目合理用地。进一步完善土地计划指标管理制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用地指标不足问题,确保企业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国家下达我省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项目用地需求。 (三)以扩内需为重点,健全完善市场开拓机制。一是扩大省内市场。创新产销对接方式,定期组织开展省内产品对接活动,建立产供销对接长效机制。制定河南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政府采购优先使用目录内产品,尤其要加大对我省电动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政府采购力度,推动“河南装备,装备河南”。二是拓展省外市场。进一步办好第六届中国河南国际投洽会、河南-东盟投洽会、河南-上海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等大型商贸活动;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投洽会、上海世博会等国内外交易博览会,提高我省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三是开拓农村市场。突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四是促进出口增长。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支持动力电池、生物医药、大型成套设备等出口融资。支持经济外向度较高的省辖市进行口岸建设和“大通关”建设,降低企业产品出口成本。 (四)以解瓶颈为重点,建立健全融资服务机制。一是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把握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定期组织召开银企洽谈活动,确保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壮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推动省辖市组建资产超5亿元的担保集团;发挥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再担保增信作用;探索建立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适当降低门槛,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步伐,2010年新增100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超30亿元。三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搞好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搭建中部六省中小企业产权、股权、债权交易平台,力争2010年6月挂牌运营。继续组织发行集合债券,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集合短期融资券和发放集合贷款的途径;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加快企业直接融资步伐。 (五)以壮大市场主体为重点,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转型成长机制。一是着力扶优扶强。筛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每年对中小企业按营业收入、入库税收和技术投入三项指标分别进行排名。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围绕培育特色集群、健全担保体系、推动集合融资等工作出台我省贯彻实施意见。二是发挥产业集聚区平台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发挥“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配套设施完备、商务成本较低的发展空间,走“专、精、特、新”道路。三是加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加强对全省创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尽快出台建设标准,发挥创业基地的孵化、辅导作用,争取到2010年年底,省、市、县三级创业辅导网络初步形成。四是实施中小企业诚信工程。继续开展“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评选活动,推出一批“讲信义、重信誉、守信用”的中小企业。 (六)以稳就业为重点,健全完善困难企业帮扶机制。一是减轻企业负担。把“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等稳岗政策执行时限延长至2010年年底,缓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力争为5000家困难企业减轻负担5亿元;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4项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力争为4万家参保单位减轻负担5亿元;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对积极稳定就业岗位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1亿元以上,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70万个。二是开展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制定实施稳定就业计划,为恢复生产企业提供招聘员工服务,为开工不足企业提供在职职工培训服务,为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岗位补贴。三是加强就业失业监控。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各类企业就业失业变化情况,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七)以提效能为重点,健全规范行政审批机制。一是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再采用事前审批方式;凡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坚决下放。进一步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围绕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实现职能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的目标。不断完善和推行联审联批、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特事特办等服务措施,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2010年年底前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促进各级政府依法、高效、规范行政。 (八)以治乱减负为重点,健全完善环境优化机制。一是组织开展中央和我省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清理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建立和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坚决治理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二是实行涉企检查登记制度,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清理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完善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在首批选择企业监测点的基础上,2010年再选择一批,充分发挥其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信息直通车”作用。三是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钢材、水泥、农资等产品专项打假行动。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实施和后续监管工作。 (九)以畅通渠道为重点,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一是完善省、市、县三级服务企业制度。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省辖市、县(市、区)要继续保留、完善相应机构。省政府选定200户企业为2010年度省重点服务企业,各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调整确定重点服务企业。所选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省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带动作用强并且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省政府重点服务企业同时也是所在省辖市、县(市、区)政府重点服务企业。各省辖市要将本市重点服务企业名单报省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市、区)重点服务企业名单报所在省辖市相应机构。对三级重点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年底考核,建立淘汰退出机制。二是建立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省、省辖市、县(市、区)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中心,设立免费服务热线电话,直接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协调、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所反映问题作出明确答复。三是建立定期现场办公制度。省、市、县(市、区)各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到重点服务企业和产业集聚区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完善协会服务企业制度。帮助指导协会及时了解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以推动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协调督查机制。一是强化督促检查。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组成5个巡视组,定期对18个省辖市和省重点服务企业进行巡视指导检查、了解情况;办公室设立涉企问题投诉电话,建立企业服务网络平台,健全企业问题账制度、问题催办督办制度。二是严格考核奖惩。监察部门要把省、市、县三级重点服务情况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年底进行考核,对服务优良、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