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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