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工信〔2010〕49号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直各相关企业: 根据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到通知后抓紧通知各有关企业,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并将企业自查情况于6月30日前报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二、7月至9月,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情况及淘汰目录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并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为了开展好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和节能监察(监测)机构的指导,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联系人:刘明 韩晋军联系电话:3569403邮箱:jzgxjn@126.com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工业企业 能耗标准 监察 通知 焦作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办公室 2010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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