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招商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请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照省通知要求,对2008年以来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名单见省通知),于9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检查报告和检查情况统计表加盖工信局和发改委公章后报市工信局产业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市政大厦十楼1009房间
联 系 人:产业规划科 冯长路
联系电话:3569411
电子邮箱:jzgxjcyk@126.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0年9月19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发展改革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0]16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投资效益、质量及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两部门)决定对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2008年第4季度以来使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的项目进行检查。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项目决策行为
1、是否符合项目的核准、备案相关程序。
2、是否符合产业、土地、规划、环保等政策要求。
3、专项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项目建设实施
1、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改造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应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和目标的情况。
2、是否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3、是否认真执行招标投标制,重点检查使用专项资金5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
4、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达到的效果如何。
(三)项目资金管理
1、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2、是否存在以虚假项目、已完工程套取专项资金,虚假列报投资完成额等情况。
(四)项目建设质量及安全
1、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相关质量和安全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2、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3、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盲目赶进度的情况,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两部门共同负责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省辖市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两部门成立联合检查办公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的监督检查。
物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的监督检查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并将结果报联合检查办公室。
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10年9月,地方主管部门、有关项目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本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的检查工作,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和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两部门联合检查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阶段。自2010年10月8日至15日,两部门成立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联合检查组,选择部分重点产业振兴项目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具体检查时间和项目另行通知。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各省辖市地方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抓好组织落实,认真做好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自查,及时准确填写有关表格和汇总本市项目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联合检查办公室。(二)严格工作要求。各省辖市地方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本地区技术改造检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细化工作内容,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朱中民、张明新 0371-65509851 65509854 信箱:hngxtghc@163.com省发展改革委:牛晓华 0371-69691512 附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环节 | 检查项目数 | |||||||
项目决策 | 建设实施 | 资金管理使用 | 建设质量及安全 | 小计 | ||||
重点 产业 振兴 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规模 | 5000万元 (含)以上 | 发现问题 | ||||||
纠正问题 | ||||||||
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发现问题 | |||||||
纠正问题 | ||||||||
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 | 发现问题 | |||||||
纠正问题 | ||||||||
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发现问题 | |||||||
纠正问题 | ||||||||
100万元(含) 至200万元 | 发现问题 | |||||||
纠正问题 | ||||||||
100万元 以下 | 发现问题 | |||||||
纠正问题 | ||||||||
合计 | 发现问题 | |||||||
纠正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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