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焦政文〔2010〕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41号)精神,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信息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发展竞争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大力推进信息化工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打造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当前,信息技术已覆盖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具有关联度高、覆盖面广、渗透性强的综合效应。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础信息库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开始起步,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但与先进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发展水平、运行机制、应用效果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推进,务求取得新的突破。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信息社会”和“数字焦作”为目标,以“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强化保障信息安全,全面推动社会信息化”为重点,着力推进信息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应用,为我市建设更具活力的新型城市、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提供重要战略支撑。(二)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强化综合协调,实施分类指导,促进各领域、各部门之间信息化工作的全面提升,形成体制合理、协调发展的信息化工作格局,避免重复建设和分散管理。2.资源共享、加强整合。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深化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打破条块分割、促进互联互通、建立共享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走集约高效的信息化发展道路。3.突出应用、务求实效。加快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实用高效的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规范标准、确保安全。坚持管理与技术并重,制定和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策略,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三)发展目标。1.近期目标。到2013年,通过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加快提高全市的信息化水平,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城市功能数字化、社会生活网络化、政府职能服务化,全市初步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信息化,信息化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信息化综合指数达70%以上。全市拥有程控交换机容量达到633万门,骨干光缆总长度达到0.501万公里,移动电话用户达到389万户,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40%以上,数字电视普及率达到30%以上。全市90%以上的国家机关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现代化管理和公共服务。各类企业上网率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00%,全市重点产业信息化率达到30%以上,形成20个信息化示范企业,40%以上企业开展电子商务。2.中期目标。到2015年,建成适应我市信息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和统一、高效的网络平台,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效能全面体现。全市信息化综合指数达75%以上,信息技术得到全面广泛的应用,市民普遍享受到全面、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建成完善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应用体系。三、抓好电子政务建设,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一)坚持以电子政务为突破口。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规范政府办公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实现网上办公和协同办公,提高政府办公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提升为社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与水平。(二)建成统一完善安全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快建设党政机关宽带网络,建成连接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各级党政机关和各部门、各单位的网络平台,加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之间,市与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之间,市直机关之间办公网络互联,加快实现公文处理电子化、业务管理智能化、信息管理网络化。(三)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构建公共信息平台。以公共信息平台为基础,积极推进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应用系统建设,重点建设业务功能完善、标准规范统一、管理模式先进、安全措施可靠的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应用、城市应急联动、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城市综合管理、企业信息化应用、社区信息化服务、“一卡通”服务、电子商务应用等重点应用系统,形成政府、企业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四)加快重点业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合。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抓紧制定全市国家机关公共信息、电子交换信息、电子公文等标准,明确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分类、索引、公布和更新等工作的流程规范,形成国家机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机制。重点建设人口基础、法人单位、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城市管理等信息资源数据库。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及现代物流,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一)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秩序,建立完善电子认证服务中心、社会信用服务中心、网上金融支付中心、现代物流配送中心。依靠金融系统、大型专业物资系统,建设全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面向企业、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应用服务的发展。(二)推进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供应链协作能力,着力抓好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完善面向消费者的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在旅游餐饮、批发零售、农副产品等方面实现“一网式”电子商务服务。建设一批特色明显、知名度高、内容丰富的品牌行业网站。(三)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围绕我市建成豫西北—晋东南地区重要区域型物流节点城市目标,坚持发展以信息流为导向,集运输、仓储、配送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业。重点加强我市物流(基地)园区的信息化建设,实施货物存储、管理、提取的智能化,积极培育以供应链再建和业务流程再造为特点的第四方物流发展。建立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交互的公共信息平台,形成以信息流为引导,信息流、物资流和资金流快速聚集、合理配置的现代物流中心。五、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一)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着力推动铝工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煤盐联合化工产业、装备工业、食品工业、生物产业等战略支撑产业的信息化改造与应用。用信息技术提升对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污染行业的监测监控水平,促进节约能源、降低物耗、控制污染。(二)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落实“农业农村信息化行动计划”,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宽带普及工程,推进农村“三网融合”试点和农村信息化示范。整合集成农业农村综合信息资源,建设专业性服务平台。推动电子政务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社会事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生产和市场监管信息服务体系,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加快“新农村商网”的推广与普及,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稳步提升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农产品零售额的比例。推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规范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农民信息素质。(三)推进服务业信息化。推进金融业信息化,大力发展网上银行、证券、保险等现代金融业务,完善银行卡信息交换共享系统、电子支付系统和信用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支持发展互联网信息、数字电视、增值服务、网络服务、信息咨询等各种新型信息服务。开发商业、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信息资源,推进传统信息服务业向现代信息服务业转型。六、加快社会事业信息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焦作教育城域网升级换代,全面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完善全市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积极实施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完善科技信息联机检索数据库。加强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疫情监控、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社会保障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二)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城市管理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标准化和网络化,构建城市综合基础地理、就业、治安、社区、公共资源、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基础数据的数字化环境。建成城市三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覆盖全市的多用途、多比例的地籍、房地产等基础数据库。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加快城市市政建设网络化、数字化管理,实现城市地下管网集约化建设和管理。建设和完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联动指挥系统,提高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反应能力。(三)推进社区信息化。结合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社区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便民服务系统。城区居民小区要逐步实现宽带入户、家庭上网,加快“三网融合”在社区应用的进程。引导开发商对新建居住小区实施信息化和智能化工程,带动家电设备联网。要丰富家庭上网应用服务的内容,增加信息服务产品,培训社区网站管理员。采取多种形式降低用户上网门槛,向社区居民普及上网知识和技能,迅速扩大上网用户规模。加快视频监控在社区的应用,形成全网联动,打造“平安社区”。建设一批以人为本、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服务周到的信息化示范社区。(四)建设先进网络文化。加快广电、出版、演艺、旅游等文化信息资源的开发,积极培育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音频与视频、移动通信服务等新兴文化业态,促进信息和文化两大产业融合发展。营造先进网络文化环境,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规范网络文化传播秩序,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网络文化创作和传播。完善互联网对外宣传体系建设,增强我市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七、强化信息安全保障,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一)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坚持“积极建设,顺应发展,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的原则,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大信息安全资金投入,强化信息化安全措施,建立有效的信息网络安全系统。(三)加快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确定网络和信息的安全等级,建立等级保护制度。建立“目标明确、设置合理、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打击有力”的网络安全体系。保护重点机关及部门和公众网站的网络安全。大力发展网络安全技术,提高网络安全监管水平。广泛推广使用安全防范软件,鼓励使用国产网络安全软硬件设备。(四)加强信息安全知识培训。广泛开展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市民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水平。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要定期邀请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专家传授有关安全知识,选派专门人才接受全面系统的学习培训。开展经常性的信息安全和保密监督检查。八、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为信息化快速发展提供支撑(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建设和完善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准、大容量、广覆盖的信息高速公路,构造现代信息基础设施框架。对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破除体制障碍,引入竞争机制,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二)优化完善通信网络。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逐步建成覆盖城乡、能够满足数据和多媒体通信需要的宽带化、数字化接入网络。积极推动以3G为代表的移动通信网、以IPV6为基础的下一代互联网的多元化宽带接入网络,大力发展光纤和无线网络,提供综合化、全方位的网络支撑服务。九、健全政策措施,为信息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强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以及信息的采集、共享、交换和开发,形成“一个决策协调机构,一个归口管理,多个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市直各部门及重点企业建立信息主管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把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专职机构,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二)完善相关政策。编制《焦作市“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信息产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共享和交换等领域的相关制度。制定统一的信息技术规范,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我市地方性标准规范和标准体系,为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依据。(三)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信息化工作的资金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安排一定额度的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本区域内信息化工作开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市场准入,发展多元投资主体,吸收社会资金和国内外风险资本进入信息化建设领域。(四)规范项目管理。凡由财政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依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市级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报经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综合平衡,协调解决。同时,加强对财政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监督,项目竣工后,应当依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严格执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质认证制度,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业务。全部使用非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基础性信息化工程或信息安全工程,建设单位须报送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五)搭建公共平台。以电子政务网为基础,加快信息资源整合,大力推动“数字焦作”工程建设。由各级政府主导,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通信运营商支持,建设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信息平台,并保持上下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已建的信息系统,在必要的安全保密条件下,根据其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网络结构、建设规模,逐步将各个信息系统纳入公共平台。对于将要建设的信息系统,必须依托公共平台为基础进行建设,坚决杜绝重复建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六)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和量化标准体系,提出具体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定期定量进行考核评价。(七)强化人才培养。大力推进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有效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工作,普及公务员和社会从业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引导本地大中专院校与企业的人才需求对接,重点培养服务外包、信息安全等领域紧缺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建立有效激励和分配机制,引进一批信息化管理和建设的高素质人才,吸引国内外信息产业带头人、高级软件开发人才和国际化管理团队来我市创业。(八)扩大宣传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化工作、参与信息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信息 意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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