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今年城区防汛准备工作,在汛前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根据焦作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精神,要求城区工矿企业开展汛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以抓早、抓实、抓严、抓细的严谨作风,集中时间和力量,认真、彻底地对本企业范围内的房屋、围墙、人防设施、排水管道及沟渠、河道、架空线路、树木、广告牌等,以及生产和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达到查明现状及隐患、边查边改、确保安全度汛的目的。
二、排查内容
1.组织方面:以企业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包括分级、分部门和技术岗位负责制的落实情况;灾害易发区(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队伍培训是否落实到位情况。
2.预案方面:企业防汛预案、重点隐患部位专项预案、灾害易发区(点)人员紧急避险预案等种类防洪预案修订完善及落实情况,开展演练,以及影响防洪安全的在建涉水工程应急度汛预案的制订情况及存在问题。
3.危房、墙、人防设施等方面: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房、墙、人防设施等排查、治理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4.物资储备方面: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准备落实以及重点隐患部位抢险物料的到位情况。
5.其它与防汛有关的内容:各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检查,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
三、方法步骤
排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3月25日-4月8日,各单位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横竖到边,不留死角,并建立防汛安全隐患台帐,实施隐患整治。4月10日前将安全隐患台帐和排查整改工作总结书面并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局(市政大厦1106室)。
第二阶段:抽查。从4月10日开始,市工信局组织对各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勘、资料查阅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安排部署。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安排部署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治资金,切实抓好本单位隐患的整改。
联系电话:3569408
电子邮箱:jz3569408@163.com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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