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TD-LTE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焦政办〔2014〕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要求,加快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TD-LTE(4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宽带普及提速和信息化水平提升,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TD-LTE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
TD-LTE是TD-SCDMA的后续演进技术,是我国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标准。加快推进TD-LTE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是落实国家创新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助推焦作转型发展的具体举措,不仅有利于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信息产业发展,而且有利于增加有效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努力为TD-LTE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二、明确TD-LTE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配合通信运营企业在项目建设、规划选址、环保审批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大力支持TD-LTE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一)市发展改革委要将TD-LTE建设纳入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实现TD-LTE规划建设与本地规划建设的有机衔接和同步实施。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引导和推进各领域、各行业广泛应用TD-LTE网络,推动TD-LTE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应用。
(三)市无线电管理局要优先保障TD-LTE建设配套频率资源,简化无线电基站、网络审批程序,加强对TD-LTE使用频率的保护并建立干扰快速处置机制。
(四)市环境保护局要做好基站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的跟踪服务工作,针对有关居民在电磁辐射方面的反映,协助通信运营企业做好科学解释、正确引导工作。
(五)市城乡规划局在公共设施项目的审批中,要统筹考虑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的需求,保证各电信运营企业的平等进入。科学规划TD-LTE网络基站,做好网络信号有效覆盖。
(六)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基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工作,在建设单位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后,加快建设用地审批,提供良好的用地保障服务。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审批住宅小区、商住楼等建设项目时,要明确为通信建设配套预留站址资源(包括机房、天面、铁塔、管道、分布系统等),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商住楼等建设项目概算。
(八)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要及时办理通信线路、网络基站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手续。焦作供电公司在收到接电申请后,要及时装表接电,提供用电保障。
(九)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大楼要优先实现TD-LTE信号覆盖,将TD-LTE终端、业务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对纳入规划范围的企业、医院、学校、公园、商场、车站、酒店、旅游景点及道路两侧等场所,要提供方便,支持TD-LTE基站、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建设。
三、努力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
各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着眼服务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按照充分利用、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的原则,科学编制完善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积极推进现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适时适度地布局建设新项目。加强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现有资源的互相开放和整合利用,全面深化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有效避免和防止重复建设。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各项要求和标准,协调解决共建共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
四、积极营造TD-LTE建设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TD-LTE建设的社会氛围。要支持TD-LTE技术研发及产品应用示范,在数字家庭、企业信息化、智慧城市、农村信息化等领域推动TD-LTE业务的广泛应用。要大力发展基于TD-LTE的信息服务业,扩大信息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TD-LTE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对TD-LTE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认同感,创造良好环境,推动TD-LTE网络在我市顺利投运,早日见效。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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