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政〔20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焦作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13日
焦作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豫政〔2016〕74号),推动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制造业“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结合《焦作市“十三五”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焦政办〔2016〕172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到2018年,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左右。实施10个省、市级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成为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制造新模式,积极构建跨界融合的制造业新生态,制造业在生产过程自动化的基础上,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
(二)到2020年,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90%以上,在工业云推广应用、缩短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新产品研发周期、提高企业库存周转率和能源利用率等方面接近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互联网“双创”平台成为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建设20个以上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试点企业,培育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基本建立覆盖制造业重点行业的工业云平台体系,初步实现基于互联网的企业间协同创新和产业链集成,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到2025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水平居全国中上游,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完备,融合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
1.推动重点企业基础软件和信息系统应用。以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骨干企业为核心,在企业研发设计环节加快普及CAD/CAE/CAPP/PDM等软件应用,在企业管理方面推行ERP/SCM/CRM/BPM系统应用,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经营管理数字化,在生产环节加快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对传统生产设施的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2.加快生产网络化应用改造。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化工、食品、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行业,建设一批“自动化生产线 工业机器人 专用网络”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促进互联网应用由企业内部纵向集成向企业之间横向集成发展,提升制造业网络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3.提升互联网应用水平。支持骨干企业开展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应用系统集成及大数据分析,重点推进造纸设备、行业专用设备、矿山设备、工厂辅助设备等数字化改造和联网管理,建立覆盖数据采集、设备监控、运维诊断、流程优化、节能环保和安全监控的设备信息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二)大力提升制造业“双创”能力。
1.实施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支持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孵化、协同创新、网络众包、投融资等“双创”平台,促进“双创”资源要素整合集聚和开放共享,打造行业专家、技术人员、产业工人等多层次创客团队,建立完善市场化的创新方向选择机制和鼓励创新的风险分担、利益分享机制,营造鼓励员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创新创业环境,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引导制造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双创”体系,促进“双创”资源整合共享。鼓励大型制造企业面向行业和社会开放“双创”资源,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探索从创意到技术、从技术到产品、从产品到产业的孵化模式,打造“双创”生态圈。到2020年,建成5个具有技术与数据资源优势、商业模式成熟的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2.实施“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提升工程。着力发展并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发挥技术、人才和资金优势,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形成“体验中心 网络平台 服务联盟”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提供技术创新、创业辅导、市场开拓、品牌质量、信息咨询、招聘培训、法律维权、电子商务、投融资等一站式服务,提升“双创”支撑能力。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大对制造业“双创”服务平台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速降费,完善普遍服务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完善的中小企业“双创”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3.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建设。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产业集聚区,结合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省级“双创”基地建设,培育和争取国家、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支撑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服务型企业集聚,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资源和配套设施服务。制定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进企业战略调整、业务转型、组织变革、新型能力培育。宣传贯彻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解决企业推进智能制造工作中遇到的数据集成、互联互通等基础瓶颈问题。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工作,帮助企业发现差距,识别缺陷,结合智能制造战略目标,寻求改进方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到2020年,建设5个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三)大力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能力。
1.实施智能制造培育工程。根据化工、铝及铝加工、食品、生物、轻工纺织等流程型制造行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离散型制造行业特点,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力强的制造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试点,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生产过程可视化、生产系统智能化、创新制造营销协同化以及价值链上下游企业系统创新和融合发展。依据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评价指南,面向制造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评价,为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供指导。到2020年,建设10个智能工厂、30个智能车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2.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服务型制造推进工程,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拓展产业价值链,促进产品优化升级,实现由制造业向“制造 服务”转型升级;鼓励制造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结构重构,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交钥匙工程、租赁外包等新业务,提高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积极发展工业设计,争取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省级工业设计基地、示范园区建设,发展众包设计、云设计等新型工业设计模式,实现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到2020年,基本实现制造与服务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3.加快发展个性化定制。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铝制品、轻纺等重点行业,鼓励制造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和大数据挖掘等方式,促进生产制造环节与市场需求紧密衔接,发展动态感知、实时响应用户需求的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加快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组织调整和柔性化改造,形成对消费需求具有动态感知能力的设计、制造和服务新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快速原型、模具开发和产品定制等服务,培育“互联网 ”新型手工作坊等小批量个性化定制模式。到2020年,制造业重点行业个性化定制水平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4.加快发展网络协同制造。深化制造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企业信息网络、控制系统、管理软件和数据平台纵向集成,实现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平台,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采购商、供应商、制造商和服务商,发展产品生产、采购、销售和物流等信息化协作服务,推动企业间研发设计、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和营销服务横向集成,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设计、制造、商务和资源协同能力。到2020年,制造业重点行业基本建成以制造企业为中心的网络协同制造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5.推动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鼓励制造企业面向互联网企业开放制造资源,发展在线增值服务,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制造能力发布、协同和交易;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企业开展股权合作、技术研发、成果转让,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跨界融合。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联合打造新的经营主体,促进发展理念、产业体系、生产模式、业务模式等方面全面融合,构建开放式生产组织体系。选择有条件的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示范,形成一批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整体水平提升。到2020年,建设15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6.加快发展工业电子商务。深入开展“豫货通天下”对接活动,通过服务对接、产品对接和信息交流等方式,强化制造企业与电商企业合作,支持制造企业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拓展销售渠道。推动电子商务与制造企业内部业务和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创新,为企业发展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提供支撑。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应用系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形成一批垂直细分行业具有竞争力的本土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物流一体化、货物运输多式联运,试点推广货物运输“电子运单”,逐步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20年,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基本实现电子商务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物流办)
(四)大力提升融合发展支撑能力。
1.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实施“数控一代”“智能一代”工程,实现装备性能、功能的升级换代,扩大传感器、过程控制芯片、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等在智能装备产品中的应用。推动北斗导航产业在制造业中的应用服务,实现北斗导航终端规模化应用。开展增材制造(3D打印)相关工艺、材料、装备、软件和标准应用。到2020年,形成10家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智能制造装备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2.实施融合发展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计算机辅助设计与仿真、企业资源计划、制造执行、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系统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应用。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信息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建立信息技术服务创新合作模式,开展以信息物理系统(CPS)为基础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系统解决方案试点示范,推进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到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3.加强制造业基础信息网络建设。以我市建设“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快产业集聚区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部署和优化,实现信息基础设施与交通、电力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LTEv6工程为抓手,推动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中应用,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提升内容分发能力。加快传感器、射频识别、光通信器件等数据采集终端的规模化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与无线传感网、智能控制网、视频监控网、物流配送网等企业应用网络连接和集成,提高面向制造业应用的网络服务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宽带泛在、互联共享的制造业基础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4.打造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加快我市装备制造业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等建设,推动工业设计模型、数字化模具、产品和装备维护知识库等制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面向制造企业提供信息资源、能力要素纵向整合、工业大数据应用、工业电子商务等服务。支持装备制造业工业云平台创新商业和运营模式,吸引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和大型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资源价值二次挖掘,打造协作共赢的制造业大数据服务生态环境。到2020年,力争装备制造业工业云平台注册用户超过200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五)大力提升工控安全和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1.加强工业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制造业企业在工业控制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维和评估时,要依照《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要求,做好安全软件选择与管理、配置和补丁管理、边界安全防护、物理和环境安全防护、身份认证、远程访问安全、安全监测和应急预案演练、资产安全、数据安全等工作。在选择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服务商时,优先考虑具备工控安全防护经验的企事业单位,以合同等方式明确服务商应承担的信息安全责任和义务,以保密协议的方式要求服务商做好保密工作,防范敏感信息外泄。要通过建立工控安全管理机制、成立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等方式,明确工控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工控安全责任制,部署工控安全防护措施。支持建立第三方信息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强化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在全市实施“企企通”工程,依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与重点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发,构建服务工业制造的“网 云 端”(宽带网络、工业云、工业智能终端)三级工业信息基础设施框架。推进服务型制造企业和制造业企业高带宽专线服务,鼓励企业按自身要求建设无线接入专网,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为融合发展提供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完成全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产业集聚区G级宽带接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河南移动焦作分公司、中国联通焦作市分公司、中国电信焦作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措施。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现有涉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审批、核准、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评估清理,最大限度缩小范围,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开展相关业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认定后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创新中小企业贷款和融资方式,发展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创业投资形式,支持向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强化财税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发展的28条意见》(焦发〔2016〕4号),重点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两化融合管理标准贯标和产业化应用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两化融合共性技术开发、公共平台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省先进制造业(两化融合类)发展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互联网 ”产业发展基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和引导基金的支持;落实国家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鼓励创新创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组建各类产业联盟和研究院,提高产业研究、资源整合和服务企业能力,推动资源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用地用房保障力度,允许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政策措施,积极盘活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并对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费用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房产管理中心、市政府国资委)
(四)加强人才培育。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培养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我市产业价值链上移的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学术研修、住房安置、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配套政策优惠,建立股权和分红激励制度。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专项培训等形式,建立各类实训基地,形成稳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在制造企业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建立职责清晰、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注重交流合作。搭建政府部门、产业主体、专家学者交流平台,促进跨区域产业合作共赢。支持市智能制造推进联盟举办各类专业论坛和研讨会,推广各领域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建立区域、行业、企业不同层面的交流机制。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走出去”,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合理配置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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