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
供应商的通知
各县(市)区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18〕6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应为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业务,并具备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上一年度智能制造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产品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
二、工作程序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组织申报工作,我委负责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推荐。
(二)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见附件1),并报送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三)我委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并汇总形成《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开展遴选工作。选定的第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形成《推荐目录》,对外正式发布。
(五) 列入《推荐目录》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和我省财政资金支持,优先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等进行推荐,优先参与政府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市场对接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18年4月23日前,将《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档)及《河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文件一份和电子档)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有关电子版文档请在我委网站《焦作信息化》“文件发布”栏目中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翎鹿
联系电话:3569391
邮箱:jz03913569391@126.com。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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