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政办〔2018〕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焦作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19日
焦作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提升我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努力建设中原经济区高端制造业基地、河南工业互联网重点综合平台和大数据产业基地。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智能化改造、网络、平台融合应用推广为重点,打造线上线下全面安全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竞争力,为我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在全省率先建成完善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初步建成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推动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降低信息化构建成本。智能制造由点到面实现整体提升转变。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智能转型格局走在全省前列。
1.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建设6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45个智能车间、24个智能工厂、2个智能化示范园区;通过试点示范,打造8个智能制造标杆项目,力争生产效率提高3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3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2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20%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7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50%。
2.壮大智能制造产业规模。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化工、食品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行业发展需求,研发和突破一批智能制造关键装备、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工业软件,推进以智能矿山机械、工程机械、造纸机械、农业机械、节能环保装备等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业规模突破100亿元。
3.形成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框架。培育1—2个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2个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500家工业企业、带动3000家中小企业上云,引入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行动。以设备互联、数据互通为重点,推动生产线全流程数字化,实现“线”上链接。围绕食品、冶金、建材、化工、生物医药等流程型行业,支持企业应用智能仪表、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替代人工记录,推动关键生产环节工艺数据自动采集,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围绕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等离散型行业,支持企业应用自动化成套装备、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优化工艺流程,建设柔性智能制造单元,提升设备运转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2018年建设1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2019年建设20条,2020年建设40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实施智能车间建设行动。以生产管理、工业控制两大系统互联和集成为重点,推动制造过程各环节动态优化,实现“块”上融合。制定智能车间建设标准,加强评估验证。支持骨干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可视化管理;促进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研发、制造、仓储、物流的系统集成。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15个省级智能车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实施智能工厂建设行动。以厂内纵向、厂间横向和用户端三大集成为重点,推动生产系统智能化、制造营销协同化、上下游企业融合化,实现“面”上协同。完善智能工厂评价指南,提升建设水准。支持骨干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综合运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工厂。2018—2020年,每年滚动建设10个省级智能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实施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行动。发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优势,选择孟州市、中站区等智能化基础和条件较好的产业集聚区,建设集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一体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升级,打造研发生产、质量控制、运行管理全面互联和产业链环环相扣的智能化园区。2019年完成建设1家智能化示范园区;2020年力争完成建设2家智能化示范园区,争创1个国家智能化工业园区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实施智能装备产业升级行动。坚持市场与技术并重、引进与培育并举,以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深度融合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高新技术成果,抓住产业升级的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关键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技术基础、基础制造装备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重点培育发展矿山机械、工程机械、造纸机械、农业机械、节能环保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从2018—2020年,每年推出1个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行业标志性高端智能装备产品、2个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实施关键岗位“机器换人”行动。以实施“机器人示范应用倍增工程”为抓手,全面推动重点行业、关键岗位“机器换人”,实现“点”上突破。围绕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化工、食品、电子信息、铝及铝加工、轻工、新材料、煤炭等重点行业,在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生产环境差、安全风险高、工艺要求严的关键岗位,通过“用户 制造商”联合开发、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等方式,以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替代人工生产,实现“减员、增效、提质、安全”的目标。从2018年起,实现机器人(数控机床)示范应用数量逐年翻番,到2020年示范应用达到120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七)实施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引育行动。围绕智能化转型需求,面向不同行业,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性强、行业特色明显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装备改造、技术支持、检测维护等方面为行业提供服务。发挥市智能制造推进联盟作用,搭建方案设计、行业应用和市场推广的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协同推进智能制造应用和发展。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依托专业优势,与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强合作,面向行业提供服务。发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集聚智能制造服务资源,有序推进跨行业、跨领域合作,全面提升我市智能制造服务水平。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十亿元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达到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八)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引领行动。鼓励企业在实施智能制造过程中发现的瓶颈问题,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相关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研究,并在省智能制造标准化试验验证平台进行智能制造标准全过程试验验证,重点在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展智能制造对标达标评价工作。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等试点示范项目,率先开展行业应用标准试验验证,为行业普及推广积累经验。继续推进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活动,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到2020年,在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所突破,建设国家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个以上,在10家以上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对标达标评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
(九)实施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培育行动。围绕工业物联网、边缘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区块链产业化、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投融资、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与行业结合紧密、具备较强实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构建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制造企业提供基础设施、能力交易、应用软件等综合服务。引进国内工业互联网创新资源,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人才培训以及有关成果的共创共享,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和普及。依托我市制造业龙头企业,开放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打造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推动工业APP(应用程序)的研发和产业化。2018—2020年,每年培育1—2个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0年,培育1个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十)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制定“企业上云”参考目录和评价标准,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焦政〔2018〕7号)精神,将企业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设备产品向云端迁移,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和门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基础设施层面,重点推动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安全防护等上云,实现计算资源、网络资源集中管理和动态分配,提高数据存储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业务系统层面,重点推动协同办公、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等业务上云,提高企业协同能力、运营管理水平和研发设计效率。设备产品层面,重点推动高耗能、高风险隐患、通用性强、优化价值潜力高的设备和产品上云,建立设备产品运行数据模型,开展设备产品在线监测、工况优化、故障预测和远程维护等服务。从2018年推动300家以上企业上云起,到2020年带动2000—3000家中小工业和非制造业企业上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农业局、供销社)
(十一)实施企业内外部网络建设行动。继续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工业企业以IPv6、虚拟专用网络(VPN)、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无线等技术改造工业企业内网,以IPv6、软件定义网络(SDN)以及新型蜂窝移动通信技术升级改造工业企业外网。协同推进5G在工业企业的应用部署。鼓励电信运营商提升专网速率,在原网络(包括专线、3G、4G、窄带物联网等)资费标准的基础上,为工业企业再减免费用或免费提供网络重点保障增值服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支撑工业互联网发展的下一代互联网网络升级改造和配套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在产业集聚区实现窄带物联网(NB—IoT)、工业过程/工业自动化无线网络(WIA—PA/FA)、5G等新型网络技术应用。企业互联网专线和数据流量资费水平总体降低3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十二)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行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国家、省级授权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对平台商和服务商统一开展安全评估和抽查,根据评估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可信名单。到2020年,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和防护处置平台,建立自主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
三、支撑保障
(一)开展企业分类评价。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突出单位资源要素产出导向,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率先对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按年度开展综合评价,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的A类企业、鼓励提升的B类企业、倒逼转型的C类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评价范围扩展到全部制造企业。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三年内推动全部A类企业和50%以上的B类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并优先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
(二)推行企业诊断服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双向选择、上下结合”的原则,组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深入各地,围绕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服务各环节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为智能化改造需求迫切的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和咨询诊断,提出实施智能化改造的可行性、技术路径、硬件选型(研制)和集成内容、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要点,制定可行性解决方案,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完善扶持政策。为促进制造业降本提质增效,在《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焦政〔2018〕7号)的基础上,按照“平台降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出一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市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扶持政策。对引领型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志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重点支持。支持我市生产的智能装备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围绕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应用推广、产业生态创新发展等关键环节,强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精准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四)创新金融服务。引导各类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倾斜,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探索建设基于工业大数据的新型金融服务试点,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资本流向实体经济。建立智能化改造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开展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发挥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支持商业银行针对行业发展特点开发订单融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等创新产品。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打造制造业“双创”新载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政府金融办、焦作银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建设专业人才队伍。落实“中原百人计划”“中原千人计划”人才专项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6〕104号)等政策,加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工业控制及自动化、工业互联网等关键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紧密结合智能制造技术、工艺、过程和工业互联网人才需求,支持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合作,开设相关专业或方向,培养一批专业技术和应用型人才。鼓励省内有条件的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公共实训、技能培训,培养具有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等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能力的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我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合作,强化市县联动,形成推进合力。加强工业互联网发展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协同,以及数据互联互通。市设立工业互联网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服务。建立工业互联网发展情况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工业互联网政策实施效果的定期测评和政策动态调整。编制焦作市工业互联网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完善配套政策,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项目带动。遴选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按照行业引领型、集成提升型、单项应用型等类别,建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监测和跟踪协调,完善全过程服务链条,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
(三)深化开放合作。搭建智能制造交流合作平台,举办焦作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高峰论坛等活动。支持市智能制造推进联盟积极发挥作用,开展区域、行业、企业不同层面技术创新、展示体验、供需对接、“双创”大赛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实训班和企业到先进地区与标杆企业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升发展能力。
(四)严格督导考核。依照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绩效评估、动态监测和考核激励办法,将各县(市)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督导服务组,深入县(市)区开展工作督导、业务协调。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观摩活动,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按规定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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