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中心:
为深入贯彻 市委市政府 关于 加快推进质量强市的安排部署 , 促进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升级,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 企业 品牌建设,持续推动我 市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办 公室 关于开展 202 4 年制造业质量提升活动的通知》( 豫工信办 创新〔 202 4 〕 61 号)文件精神,今年市工信局将在 全市 制造业领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 , 现将 省厅文件转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并 就持续开展 2024 年焦作市质量标杆遴选活动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焦作市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 企业 , 且 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二) 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需企业单独提交综合信用报告,报告出具单位可在国家发改委 批复的有资质的企业中查询,链接 : 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 xyxf/xygbfwjgmd/ );
(三) 申报的经验已在本企业系统应用,有效促进了产品服务 质量和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且具备学习推广的条件;
(四) 承诺被遴选为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相关分享交流活动 ;
(五) 符合省厅文件中所列明的遴选方向及 《 202 4 年度质量标杆遴选说明》 ( 附件 1 ) 相关要求 。
二、 工作 要求
(一) 各县(市) 区 工信部门要认真组织 本辖区 企业做好质量标杆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指导 申报 企业填写《 河南省 质量标杆申报表》 (附件 2 ) , 并 按照 《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 》 (附件 3 ) 编制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
(二) 各县(市) 区 工信部门 负责申报 材料 的 初审 和现场核查工作, 择优推荐, 各 县(市)区不超过 2 个。 ( 注: 未获评省质量标杆的市质量标杆企业如有申报意愿,此次仍需重新申报,但不占用所在辖区推荐名额 ) 。
(三) 请 各县(市) 区 工信部门 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 前 将推荐文件 及附件 4 汇总表( 各 1 份,需加盖县 市 区工信部门公章 ) 和企业 申报材料 纸质版 ( 一式两份 ,封面及 申报表 需加盖企业公章) ,报送 至市工信局科技科 ,电子 版材料 按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的形式( Word 、 PDF 版本均可, 以 “ XX 企业 ” 命名) 一并发至科室邮箱。
(四) 市工信局负责对各县(市)区 推荐 的企业材料进行 二次 审查 把关 ,适实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市级质量标杆遴选评审工作,确定一批典型经验为 202 4 年焦作市质量标杆,并择优向省厅推荐申报 河南省 质量标杆。
(五) 焦作市质量标杆 遴选认定 工作 原则上 每年组织一次,与河南省质量标杆推荐申报工作同步进行。同一年度内,推荐申报河南省质量标杆的企业视为一并申报焦作市质量标杆,不再重复提交市级质量标杆申报材料。
(六) 请 各县(市) 区 工信部门 以此次质量标杆遴选工作为契机,积极 组织 开展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交流、品牌培训 建设、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 等活动,在全市工业企业中营造浓厚的 “ 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 ” 氛围, 不断提升 重点行业典型产品可靠性水平,为加快 发展新质生产力 、 构建 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高质量支撑。
联系人:杨 杰 电子邮箱 : gxj409@126.com
联系电话: 3569133 地址:人民路 889 号市政大厦 1106 室
附件: 1.202 4 年度质量标杆遴选说明
2. 河南省质量标杆申报表
3. 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
4.202 4 年度质量标杆汇总表
20 2 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