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开封市重大科技专项 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提高开封市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效能,按照《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汴发〔2015〕17号)总体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结合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组织2016年开封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16)》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技术政策,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尤其是以解决产业技术发展中的重大、共性技术为主要目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能够有力推动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项目申请单位在开封市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3、项目申请单位应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

 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4、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和研发费用筹措能力;

 5、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6、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3倍。

 二、申请材料

 申请开封市重大科技专项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六份,附电子文档)

 2、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一式六份,附电子文档)

 3、文献检索(查新)登记表(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三、项目申报程序

 1、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县(区)科技局组织其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高等院校、市农科院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其它驻汴单位、市直无主管单位通过所在区科技局申报;

 2、项目申请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至相应主管部门(单位)审核;

 3、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按要求填报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各一式3份,盖红章),并项目材料统一报送。

 相关申报资料可通过开封科技港(http://www.kfst.cn)网站下载。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16年8月7日-8日

 (窗口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受理地点:开封市民之家二楼35号综合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目前可乘坐27路、30路、39路、44路公交车直达)。

 3、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服务窗口:23857505(申报时间可用)

                       市科技局计划科:25957056

 4、电子信箱:kfkjjh@163.com


 附件:1.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开封市重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3.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4.文献检索(查新)登记表

           5.2016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6.2016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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