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科文〔2017〕173号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88号)精神,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开封市星创天地”的通知》要求,经主管单位推荐、专家评审考察、网上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备案通许县新农业星创天地为2017年度开封市星创天地。
星创天地运营单位要不断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积极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星创天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星创天地的引导和支持,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附件:2017年度开封市星创天地名单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
2017年度开封市星创天地名单
序号 | 星创天地名称 | 运营管理主体 | 推荐单位 |
1 | 通许县新农业星创天地 | 通许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 通许县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