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监督科
汴科〔201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关于落实<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落实《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的意见
2019年9月10日
附件:
关于落实《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
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确保转型升级创新专项顺利实施,结合开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启动实施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作为激活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的关键举措,进一步突出项目牵动,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创新能力,全力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围绕“百层级”创新示范专项、“千层级”创新应用专项,聚焦我市主导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壮大升级,认真谋划本地产业转型中战略意义重大、需求紧迫、引领性强的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坚持“市、县(区)联动,以县(区)为主,链条设计,示范带动”的原则,选准重点、找好切入点,挖掘一批、实施一批支撑转型升级的重大专项,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二、基本条件
(一)项目要符合《实施方案》确定的九大产业领域,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能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巩固和扩大产业优势地位,带动产业集群式发展。
(二)项目已获县(区)科技创新类项目立项,并安排财政经费支持(须已经下达一定比例的立项启动经费)。
(三)项目重点依托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引领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单位应建有相应层级的研发平台。
(四)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五)项目单位承担有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在支持范围内。
(六)项目单位为企业的,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三、分级实施,协同推进
(一)县(区)先行
各县(区)要围绕本地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强财政支持力度,聚焦现代工程技术,突出关键共性技术,依托开封优势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联合优势创新力量,到2020年,每年先行实施10项以上创新应用专项,并择优筛选5项推荐到市里,作为创新示范专项候选项目,县(区)财政对每个项目的支持经费额度不低于25万元。
(二)市、县(区)联动实施
到2020年,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在县(区)推荐项目中,每年论证筛选20项左右列为市重大创新示范专项或市重点创新示范专项,市财政给予项目研发投入15%的资金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
对于各县(区)推荐的其它创新应用专项,经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审核论证,符合市创新应用专项要求的,市财政按照县区财政经费支持额度给予1:1奖补,最高额度不超过项目研发经费10%。
(三)省市联动实施
到2020年,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择优推荐10项左右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创新示范专项进入省创新示范专项备选库,争取省财政经费的支持。
四、严密组织,全力保障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安排专项经费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保障专项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参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实施,按照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书格式编制申报材料。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创新示范专项备选库,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创新应用专项备选库。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筛选创新专项,下达项目经费,并联合向上级推荐创新专项备选项目。
“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经费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对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主要采取前补助方式,并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分年度拨付项目经费。对于企业承担的项目,采取“启动经费 后补助”方式,即立项时拨付不超过30%的启动经费,剩余经费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
“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行合同(任务书)管理。科技部门与主管部门、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任务书),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管理,科技部门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