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科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2019年度12月17日前(根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2019年度评价工作截止时间确定)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的企业。
2.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3亿元以下,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评价条件
企业符合“评价对象”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有关条件,可以评价为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1.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3亿元以下;
2.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前两个年度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含)以上;
3.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25%(含)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或3项(含)以上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5.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帐目,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
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三、申报材料
1.《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附件2)
2.附件材料:
(1)依法经营。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企业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情况说明;企业信用承诺说明。
(2)创新能力。有效期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市级以上研发平台认定文件等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
(3)创新投入。2016-2018年度的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2016-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若2018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中未披露研发费用的,提供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4)其它材料。反映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管理制度的相关材料;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团队、研发团队相关材料;企业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和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相关材料;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评价对象”要求的企业,填写《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并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2.县区推荐。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仔细审核后,出具正式推荐意见,并附《2019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登记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高新科邮箱。
3.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16日
报送地点:开封市晋安路综合行政办公区(老开封大学)9号楼637室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王玉国
联系电话:0371-25978383 13653780755
电子信箱:kfkjjgxk@126.com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