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实施开封等18个区域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按照《河南省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布局和建设实施方案》 (豫发改服务业〔2019〕533号)和《关于开展区域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9-2020年)》 (豫发改服务业〔2020〕 169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在组织专家评审基础上,研究通过了开封市等18个区域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为加快实施《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加快实施18个区域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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