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2019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 服务业“两区”省级考核晋星晋位先进单位的通报

为鼓励先进,更好地促进各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市政府印发《关于奖励2019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省级考核晋星晋位先进单位的通报》(汴政〔2020〕30号),对在2019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省级考核晋星晋位的5个先进单位进行了奖励。其中禹王台区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晋星晋位奖励300万元,禹王台区特色商业区晋位奖励100万元;兰考县商务中心晋星晋位奖励300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封市商务中心晋位奖励100万元,龙亭区金明特色商业区晋位奖励20万元。全市总计奖励820万元。

以下为市政府奖励通报全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19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省级考核

晋星晋位先进单位的通报

汴政〔2020〕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发布2019年度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综合排序的通知》(豫集聚办〔2020〕4号)和《关于2019年度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晋级结果的通报》(豫集聚办〔2020〕 5号),以及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2019年度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综合排序的通知》(豫服办〔2020〕4号)和《关于2019年度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晋级结果的通报》(豫服办〔2020〕5号)考核评价结果,我市禹王台区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等5家单位实现晋星晋位,为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鼓励先进,更好地推进工作,依据《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汴发〔2020〕12号)关于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相关奖励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禹王台区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等5家单位进行奖励。

希望获得奖励的单位再接再厉,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勇于担当,创新进取,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为推动全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9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省级考核晋星晋位先进单位名单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6日

 

附件

 

2019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省级考核晋星晋位先进单位名单

 

一、禹王台区

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晋星晋位奖励300万元)

开封市禹王台区特色商业区(晋位奖励100万元)

二、兰考县

兰考县商务中心区(晋星晋位奖励300万元)

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开封市商务中心区(晋位奖励100万元)

开封市龙亭区金明特色商业区(晋位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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