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科
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提升科技管理部门服务水平,加强科技人才团队队伍建设,加速企业创新服务、指导、宣传等工作,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决定启动第一批全市企业(重点科研单位)科技政策明白人筛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1.热爱科技事业;2.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具有一定专业与学历职称;3.担任企业技术研发团队的负责人;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的主管领导。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联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工作;
(二)掌握科技政策,宣传科技政策;
(三)负责企业科技项目申报;
(四)围绕企业发展组织科研攻关;
(五)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
(六)宣传本企业本单位的科技创新成果。
三、日常管理
(一)经推荐确定的人员,市科技局统一发放证书;
(二)开展培训,提升科技明白人政策能力水平;
(三)定期开展座谈研讨会,加强工作协调沟通联系;
(四)适时组织观摩考察;
(五)举办科技成果发布和项目对接活动;
(六)组织开展高校、科研院所的全方位合作交流;
(七)支持科技政策明白人所在企业创建科研团队;
(八)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四、推荐范围
原则上从以下单位中推荐:1.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等所在企业;2.高校、科研院所;3.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4.有需求的其他单位。
五、推荐方式
各企业推荐1-2名科技政策明白人,填写《企业科技政策明白人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可提交扫描PDF版(并电子版)。
11月3日前邮件传送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科邮箱。
电话:0371-25955246 邮箱:KFKJ302@163.COM
2.县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开封市企业科技政策明白人推荐表
申报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必填) |
电子照片 (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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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学历学位 | ||||
邮 箱 | 电话 | (必填)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
企业简介 近5年主要承担科研项目、负责科技平台或获奖情况 | (必填) | ||||
申报人 简历 主要学习与工作经历和业绩 |
(必填) | ||||
单位推荐意见: 同 意 签 章 年 月 日 | 市科技局认定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县区科技部门推荐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县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 区 | 名额数(人) |
祥符区 | 10 |
杞县 | 10 |
通许县 | 10 |
尉氏县 | 10人以上 |
兰考县 | 10人以上 |
顺河回族区 | 10人以上 |
鼓楼区 | 10 |
禹王台区 | 10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10人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