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监管各有关企业:
经我局研究同意,现将《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监管困难企业特困职工2021年春节救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月20日
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监管困难企业特困职工2021年春节救济
工 作 方 案
按照市政府安排和部署,根据《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属困难企业特困职工春节救济工作的通知》(汴人社〔2021〕2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局监管困难企业特困职工2021年春节救济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关爱困难群体的精神,切实做好局监管困难企业特困职工的春节帮扶工作,让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二、救济对象
救济对象以市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特困职工为主,兼顾改制不彻底的市属原国有、集体企业特困职工。已完成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和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不在救济范围内。救济对象必须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特困职工。
困难企业是指:
停产停业半年以上又无其他经营收入,不能按时发放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特困职工是指:
1.困难企业中停发工资半年以上又无其他固定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职工。
2.因病、灾、残疾、单亲、失独、重大变故和突发情况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
3.困难企业特困职工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停产放假职工总数的50%。
三、救济原则
(一)以救急不救贫为原则,把有限资金用到确实需要帮扶的特困职工身上,严禁搞平均主义。各企业要深入摸排,确保真正有困难的职工得到上级的关怀和温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筹配套资金对职工进行救助慰问。生产经营正常企业的困难职工由本企业负责救助。
(二)各困难企业要按时、按要求、按标准进行特困职工申报,把好救济审核第一关,确保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一人不漏”、不符合救济条件的“一分不给”。
(三)各困难企业要严格按照程序、按标准发放,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救济金。同时,务必严格遵守救济金公示、发放程序,做好有关资料拍照、录像等留存工作。
四、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困难救济。1月20日前,各困难企业进行特困职工春节救济申报,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请和特困职工花名册报市工信局企业改革科(金明东街79号院内508房间)。市工信局汇总企业申报情况后,将特困职工救济方案、困难企业职工参保花名册及特困职工花名册一并报送市人社部门。
(二)研究分配方案。1月31日前,市工信局根据市人社部门核定的救济资金数额,结合局监管困难企业实际情况,研究确定2021年春节救济资金分配方案。
(三)各企业启动救济工作。1月31日--2月2日,根据市工信局通知,各困难企业启动救济工作,法定代表人签署承诺书(附件1),将《2021年春节困难企业特困职工救济金公示表》(附件2)在企业厂区或生活区内张榜公示3天以上。
(四)办理救济手续。2月3日18:00前,各困难企业务必将《2021年春节困难企业特困职工救济金公示表》的公示照片、录像和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上报局企业改革科。公示照片一式两份,公示录像以U盘或微信形式报送。同时,携带下列材料到局企业改革科办理救济金领取手续。材料如下:
1.有银行账户的困难企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
(2)开户行、银行账户、单位名称;
(3)收据(加盖公章)。
2.无银行账户的困难企业,需携带以下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
(2)经办人名下的中国银行卡卡号;
(3)收据(加盖公章)。
(五)拨付救济资金。2月4日起,我局在全部困难企业上报上述有关材料完成后,汇总报送市人社部门,启动救济金转账手续。
(六)报送发放表。2月7日18:00前,各企业将《2021年春节困难企业特困职工救济金发放表》(附件3)一式三份,报局企业改革科。
(七)报送救济总结。2月25日前,各困难企业将2021年春节救济工作总结报送局企业改革科。
五、组织实施
局监管困难企业特困职工2021年春节救济工作由市工信局副局长刘红超牵头,局各分包企业领导具体负责,局企业改革科负责统筹,局财务室做好救济金发放配合工作。各困难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为具体责任人,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合顺 曹宇晓
电 话:22581017
邮 箱:qyk3388030@126.com
附件1
承 诺 书
为做好我单位2021年困难企业特困职工春节救济工作,我承诺:
1.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春节救济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承诺做到实事求是申报。
2.坚持“救急不救贫”和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把有限资金用到确实需要帮扶的特困职工身上,绝不搞平均主义。
3.严把救济第一关,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一人不漏、不符合救济条件的一分不给。
4.承诺按时、按要求、按程序、按标准做好2021年春节救济工作。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救济金。
5.承诺及时报送要求的各项材料,做好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6.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经办,接受群众监督。承诺按规定按要求做好2021年春节救济工作,并承担违反规定和纪律所产生的责任。
7.2021年春节前将救济资金发放到特困职工手中。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2021年春节困难企业特困职工救济金公示表
单位名称(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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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1年春节困难企业特困职工救济金发放表
单位名称(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金额 | 签字并按指印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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