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报2023年第1期

科技企业科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4月17日,我市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已完成审查318家,正处于推荐公示环节的企业77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185家,其中祥符区完成率超过70%,提出表扬。

 二、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增强发展主动,对标年度目标加快推进评价工作,力争五月底前目标完成率超80%。

(一)提高工作认识。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不仅和经济、就业、区域创新生态息息相关,而且还关乎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建成全省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目标的实现。要把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放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营造良好环境,以高质量的服务切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真正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

(二)强化工作协同。各县(区)要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积极发动辖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评价,强化评价入库工作与科技金融融合、创业孵化载体、创新创业大赛等工作相协同。加强科技与工信、税务、市监、金融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形成工作联动和合力。

(三)加强政策宣讲。各县(区)评价机构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做好优惠政策宣讲。特别是3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将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适用范围推广到所有企业,同时废止《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等文件。根据现行政策,企业如申请享受2022年度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仍需获得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请各县(区)加大宣贯力度,鼓励企业尽早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抓住科技型中小企业独享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最后机会,应享尽享。

(四)严格资格审核。探索对拟入库企业开展信息核查比对,突出前置审核,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评价工作机构也要结合各自实际,严把关,重质量,针对审核过程中系统显示的风险信息进行重点核验,提高入库企业整体质量。

 

2023年4月23日

 

各县 (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进展情况表

单位:家

 

 

县(区)

2023 年入库目标数

2023 年参评企业数

目标

完成率

已审查

正在公示

已入库

祥符区

65

59

10

47

72.31%

龙亭区

20

16

5

9

45.00%

兰考县

95

58

5

39

41.05%

通许县

30

21

4

10

33.33%

尉氏县

95

39

8

27

28.42%

鼓楼区

40

26

10

11

27.50%

示范区

90

59

24

24

26.67%

禹王台区

35

18

7

7

20.00%

顺河区

40

10

0

6

15.00%

杞  县

90

12

4

5

5.56%

合  计

600

318

77

185

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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