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发改委年审换发《收费许可证》
《执收公务证》所需材料说明
1、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人事局批复机构设置文件、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收费文件依据、2006年度收费票据、会计帐目、财务决算报表、收费公示栏(明码标价牌)6寸照片2张、2006年年度审验报表(1式3份)、2006年度收费统计报表(1式2份)、收费许可证申请表(1式2份)。《执收公务证》随《收费许可证》审验一并进行。
2、医疗机构:卫生局核发的《执业许可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收费文件依据(新改建床位费批复)、病历及一日清单(10份)、2006年度收费票据、会计帐目、财务决算报表、收费公示栏(明码标价牌)6寸照片2张、2006年度审验报表(1式3份)、2006年度收费统计报表(1式2份)、收费许可证申请表(1式2份)。
3、民间组织:章程、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民政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下设经营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2006年度收费票据、会计帐目、财务决算报表、收费公示栏(明码标价牌)6寸照片2张、2006年度审验报表(1式3份)、2006年度收费统计报表(1式2份)、收费许可证申请表(1式2份)。
4、经营性服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006年度收费票据、会计帐目、财务决算报表、收费公示栏(明码标价牌)6寸照片2张、2006年度审验报表(1式3份)、收费许可证申请表(1式2份)。
<?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0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