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价格不上浮的通知的通知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春运 

    期间公路客运价格不上浮的通知的通知 

洛阳市交通局,各县(市)区发改委、物价局、交通局,各有关单位及客运经营者: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价格不上浮的通知》(豫发改办传真〔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营运车辆必须在车厢内醒目处悬挂经价格和运管部门核准的梯形票价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受理旅客投诉,依法严肃处理。

 

<?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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