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为加快推进日用玻璃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生产企业和新建、改扩建项目布局
   (一)新建生产企业和新建、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本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在下述区域内不得建设日用玻璃生产企业及新建、改扩建项目: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依法实行特殊保护的地区。
   2.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
   3.国家核准的耕地红线范围内的农田保护区。
   (二)严格限制新建保温瓶项目,重点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
   (三)严格控制东中部及产能较为集中的地区新建日用玻璃生产项目。建设项目重点是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以及发展轻量化玻璃瓶罐、高档玻璃器皿和特殊品种的玻璃制品。
   二、生产工艺与装备
   企业应拥有与生产日用玻璃产品相适应的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执行质量保证体系规定;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水平。
   (一)燃料
   鼓励新建、改扩建企业使用优质高热值燃料和清洁燃料。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规定的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为Ⅰ类、Ⅱ类的地区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规定的Ⅰ类、Ⅱ类区域,严格限制使用发生炉煤气燃料。
   (二)配合料制备系统
   1.硅质原料采用粉料进厂并建有硅质原料均化库。
   2.采用高精度电子称量系统(动态精度优于1/500)。
   3.对岗位粉尘无组织排放进行控制,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排放标准。
   4.采用优质配合料混合设备和加水、加蒸汽过程的自动检测与控制。
   5.配合料制备系统应配置快速分析仪器(例如:在线水分测量、离线成分分析、原料和碎玻璃中COD值的测定、均匀度测定)和可追溯的记录系统。
   6.玻璃器皿、玻璃仪器及高档白料玻璃瓶生产线的配合料制备系统应采用无铁生产工艺技术。
   7.使用的碎玻璃应经过清洁处理并达到一定粒度要求。
   (三)玻璃熔窑
   1.熔窑设计应符合玻璃熔窑设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以重油、天然气、发生炉煤气为主要燃料的玻璃熔窑规模应达到《新建或改扩建玻璃熔窑的规模》各项指标要求(详见附表1)。
   3.熔窑要做到设计合理、材质优良,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达到《新建和改扩建日用玻璃熔窑的玻璃熔制质量》和《新建或改扩建日用玻璃熔窑能源消耗限额》所列的指标要求(详见附表2和附表3)。
   4.优化和配置计算机控制系统,控制熔窑温度、窑压、换向、液面及空燃比等参数,确保玻璃熔制过程中各类工艺参数的稳定性和精确性,使熔制温度控制精度达到±3℃,实现低空燃比燃烧,蓄热室底部废气中O2含量≤1.6%。
   5.严禁新建燃煤和发生炉煤气坩埚窑。
   (四)供料道
   1.新建或改扩建玻璃啤酒瓶、玻璃瓶罐、玻璃器皿、玻璃保温瓶胆等生产项目,应采用整体顶砖结构及纵向冷却的新型供料道。
   2.新建或改扩建玻璃仪器生产项目,应采用密闭式供料道并设有溢料和泄料装置。
   3.供料道温度参数采用智能仪表进行实时控制,同时和主计算机保持实时通讯。供料道均化段末端同一断面各点的玻璃液温度差不应大于9℃。
   (五)成型机
   大批量生产的玻璃瓶罐、玻璃器皿、保温瓶胆,应采用自动化程度高的多组(工位)、多滴成型机械。小口径玻璃瓶罐新建或改扩建生产项目,应有采用压吹法工艺生产轻量瓶的成型机械。
   (六)退火窑
   1.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加热能源,严格限制采用洗涤冷煤气和水煤气为加热热源。
   2.采用保温、热风循环、网带炉内返回、分区自动控温等节能技术。
   3.退火窑温度控制精度为±2℃。
   (七)检验与包装
   1.玻璃瓶罐新建或改扩建生产项目,应配备在线自动检测设备。
   2.玻璃瓶罐新建或改扩建生产项目,应采用托盘、纸箱等适当包装方式。淘汰麻袋及塑料编织袋包装。
   (八)理化检验室
   新建或改扩建生产项目,必须有设施完善的理化检验室,具备完成相应产品标准规定所要求的自检项目、玻璃生产工艺控制所必须的检测项目的能力。
   (九)其它
   1.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环保型风机、泵类等机电产品。
   2.采用变频、永磁等电机调速技术,改善风机及泵类电机系统调节方式,取代传统的闸板、阀门等机械节流调节方式。
   3.采用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严格限制选用低压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三、产品质量与品种
   (一)产品质量
   1.日用玻璃制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企业应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有健全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二)鼓励发展的产品品种
   1.轻量化度不超过1.0的轻量化玻璃瓶罐。(轻量化度L=0.44×瓶重/满口容量(0.810))
   2. Fe2O3含量不超过0.02%的高档玻璃器皿。
   3.特殊品种玻璃
   主要指以下品种:
   (1)特殊品种优质医药玻璃。抗水一级模制瓶、玻管成分达到ASTM E438一级A或B的玻管,并且其玻管尺寸精度达到YBB标准、预灌装K型或S型管制瓶。
   (2)新型电光源玻璃。无铅高精度机制节能灯管、T5及以下荧光灯高速制灯线专用玻管、卤素灯专用高铝无碱玻管。
   (3)耐热硼硅玻璃。3.3硼硅玻璃板、3.8硼硅玻璃压制扳、3.3硼硅玻璃瓶罐。
   (4)钢化玻璃。化学钢化高铝高碱面板玻璃(免研磨)、夹层钢化玻璃器皿。
   (5)无氟乳白玻璃。
   (6)太阳能热发电用高温集热管。
   四、能源资源消耗和综合利用
   (一)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达到《新建或改扩建日用玻璃生产项目综合能耗限额指标》(详见附表4)。
   (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单位制品主要资源消耗应达到《新建或改扩建日用玻璃生产项目资源消耗限额指标》(详见附表5)。
   (三)新建或改扩建日用玻璃生产项目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应达到《新建或改扩建日用玻璃生产项目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指标》(详见附表6)。
   五、环境保护
   (一)清洁生产
   日用玻璃行业应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不断改进设计,使用低含硫量的优质燃料,控制硫酸盐和硝酸盐原料的使用、禁止使用三氧化二砷、三氧化二锑、含铅、含氟、铬矿渣及其它有害原辅材料,产品后加工工序应使用环保型颜料和制剂;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降低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须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
   1.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清洁生产污染物产生指标应达到《新建或改扩建日用玻璃生产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中的限额指标(详见附表7)。
   2.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鼓励企业积极通过GB/T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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