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价检〔2011〕32号 洛阳市物价检查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市所各科(室、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有关精神,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洛阳市物价检查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 长:吴 锋副组长:张礼明成员:郜洪杰、曹培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培祥兼办公室主任,王海红、尚新梅、刘辉、宋克刚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所综合科。联系电话:63306616 63933295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价格 依法行政 通知 抄送: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 洛阳市物价检查所办公室 2011年 7月 4日印发
洛阳市物价检查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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