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豫政办〔2012〕11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加快构建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体系,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要意义
  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载体和战略支撑。加快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构建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下一代通信信息网络体系,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重要保障;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有利于推进中原经济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基本公共信息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发挥信息通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作用,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三化”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总目标,着力加强区域空间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实施“数字河南”、“智慧中原”、“无线城市”、中原数据基地和“光网城市”等重大工程;着力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制造业与服务业、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融合;着力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着力加快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着力完善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以信息化带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全力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强化建设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电信运营企业主体作用,实现政企联动,统筹推进通信信息网络设施建设。
  2.坚持科学发展,提高保障水平。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加快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光纤宽带网络发展,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强大、服务完善的通信信息网络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全面提高发展保障水平。
  3.坚持统筹发展,缩小数字鸿沟。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农村地区,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提升服务水平,创建公平的信息社会。
  4.坚持跨越发展,推进信息化进程。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适度超前建设社会急需、受益面广、带动性强的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和应用平台,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进程。
  5.坚持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加快创新转型步伐,积极开展IPv6(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TD—SCDMA(时分同步的码分多址技术)后续演进技术TD—LTE(分时长期演进)等试点示范,实施重点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信息网络经济等新业态。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无线城市群基本建成,3G网络覆盖城乡,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实现商用,光纤宽带网络全面部署,无线局域网基本覆盖城区公共场所,县级以上城市城区基本实现光纤到楼,农村基本实现行政村通光纤和自然村通宽带,城市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20Mb/s(兆比特每秒),商住楼用户接入能力基本达到100Mb/s,农村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4Mb/s,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缩小。“数字河南”和“宽带中原”建设取得进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深入推进,“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
  到2020年,基本建成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下一代通信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家家通宽带的目标,城乡基本公共信息服务趋于均等化,社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信息化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数字河南”、“智慧中原”和“宽带中原”全面建成,以物联网、云计算为基础的下一代新兴业态基本形成,郑州市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集散中心和通信网络交换枢纽。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规划指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信信息网络发展规划要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纳入城乡规划。同时,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用地尚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信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抓紧做好规划衔接工作。在地铁、机场、车站、铁路、公路等公共设施项目审批中,要统筹考虑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需求。严格落实《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信部联规[2007]24号)要求,保证工程建设项目中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T50605—2010)》、《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GB/T50624—2010)》和我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DBJ41/T090—2008)》规定,规划建设相关通信配套设施。
  (二)加快建设“宽带中原”。大力推进“数字河南”、“智慧中原”、“无线城市”和“光网城市”等重大工程,积极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建设和普及延伸,实现光纤到楼入户,提升全省宽带家庭普及率和光纤接入能力,构筑覆盖全省的高速光纤宽带网,建设“宽带中原”。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3G网络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移动通信网络升级工程建设,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推动无线宽带网络平滑升级,实现无线局域网对主要公共场所全覆盖,建成覆盖全省的3G网络,形成“中原无线城市群”。统筹推动互联网由IPv4(国际互联网协议第4版)向IPv6平滑演进过渡,构建设施先进、节能泛在、安全可信、具有良好可扩展性和成熟商业模式的下一代互联网。
  (三)提升郑州市信息集散中心和通信网络交换枢纽地位。加快建设中国联通中原数据基地、中国移动呼叫中心和数据中心,吸引国际、国内知名的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企业在我省建设总部或区域基地,打造中部地区核心信息产业基地。建设郑州市连接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专用高速通道,提高信息流的转接疏通能力,促进政府、金融、物流、制造等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应用和资源共享。发挥郑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优势,辐射、带动全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使其成为带动全省、覆盖中西部、辐射全国的综合信息服务中心,提升其信息集散中心和通信网络交换枢纽地位。
  (四)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在我省的应用示范,支持物联网在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环境监测与监控、公共安全、工业控制、医疗卫生等领域试点,带动研发、设计、制造、软件、系统集成等相关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信息服务、软件服务等新兴业态发展,形成基于基础设施、应用平台和智能终端的价值链生态体系。加快增值电信业务发展,发展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宽带应用、移动互联网、手机支付等新兴服务业,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支持河南通信产业园、洛阳信息通信产业园、洛阳云计算和互联网数据中心等产业园建设,促进信息通信产业集聚发展。
  (五)扎实推进“三网”融合。按照国家统筹部署,有序开展“三网”融合业务试点,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改造,尽快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提高业务承载和支撑能力。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广电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推动电信、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引导软件研发企业、设备制造企业、信息服务提供商等积极参与,为企业创造有分工、有协作、有监管、公平合理、适度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创新产业形态,大力推动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视频等融合业务发展,促进资源共享,加快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在郑州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六)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向街道、社区和农村延伸,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推进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电子监察和审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开放交通、医疗、教育、医保社保、旅游、质监、水电气等涉及民生的信息资源,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开展信息化推广应用,实现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省辖市政府与电信运营企业合作建设“无线城市”、“智慧城市”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基于无线宽带网络的“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环保”、“智能家庭”等项目建设,促进社会信息综合开发利用,加快中原经济区信息化进程。
  (七)提升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推动光纤向行政村、宽带向自然村延伸,扩大3G网络、光纤宽带网在农村的覆盖范围,实现全省农村信息网络全覆盖,建设农村信息服务高速通道。支持电信运营企业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加快农村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和数据资源中心、惠农呼叫中心和远程教育中心建设,完善农村信息服务系统,全力保障我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为农村用户提供实用、价优的信息终端。积极推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三农”领域示范应用,提高农业集约化和产业化程度,全面提升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以农村信息化推动农村社会进步、农业结构升级和农民素质提高。
  (八)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要与网络信息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加快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加强重要通信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积极推进网络信息安全社会管理创新。支持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协同处置、政务信息系统容灾备份、数字认证系统和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完善通信信息网络定级、测评、安全防护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省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动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地税局、通信管理局、郑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通信管理局。
  (二)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专项中,应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两化”融合、“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研发和应用等项目在资金安排方面予以倾斜。省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通信信息基础网络管线穿越公路、铁路、桥梁、河道等收费减免标准和铁路、地铁沿线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接入费减收标准。对通信枢纽、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物联网示范应用中心、云计算中心等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原则上减半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电力部门要落实用电价格政策,对中原数据基地、中国移动呼叫中心、中国移动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等项目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政策。创新支持方式模式,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项目银行贷款利息实行先付后贴,吸引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进入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维护。统筹运用各类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加快通信信息网络发展。
  (三)强化建设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对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项目简化审批流程,依法优先为电信运营企业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竣工验收、电力配套、进口设备免税等手续,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加快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开放政府机关、住宅区、商业(办公)楼宇、高校、机场、车站、地铁、展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支持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通信信息网络与电力、交通、水利、教育等专用通信网基础管线和各类基站的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加大保护力度。各级政府要将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盗窃、破坏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工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宣传、环保、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强保护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积极消除公众对基站铁塔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动或迁移通信管道、杆路、基站、铁塔、机房等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遇有城区改造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迁移的,要征得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产权人同意,所产生的迁改费用由提出改动或迁移要求的单位承担,依照建设成本给予合理补偿。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全省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情况统计监测体系,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每年年初由省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与各省辖市、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对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规划、重点工程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本意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指导与督促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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