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企业资格的公告 2015年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告

2015年 第1号

      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1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有关文件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22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2015年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资格项目(再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进行公开征集。经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后,确定10家企业具备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资格。现将10家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名单及其再制造产品型号、推广价格等予以公布(见附件),推广企业的特约经销商名单在再制造“以旧换再”管理信息系统(www.yjhzxt.cn)上公布。有关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企业承诺书等将适时在有关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本公告为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企业的确定通知。

  附件:1、2015年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企业名单

     2、2015年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推广产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 检 总 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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